(二)商標侵權行為
商標侵權行為是指對商標注冊人對注冊商標享有的合法權利的侵犯。根據我國商標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1、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2、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
3、偽造、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
4、未經商標注冊人的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
5、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
(三)法律責任
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處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專門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並可處以罰款。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事人的要求,可以就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訴訟。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包括被侵權人為製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如果侵權人因侵權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因被侵權所受損失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50萬元以下的賠償。
假冒他人注冊商標,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偽造、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違法數額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並處或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同時,並不因此免除其賠償被侵權人經濟損失的責任。
【引例分析】
某專利管理局認為:被請求人生產,銷售的這種“係帶整麵皮鞋”與請求人的專利均屬同類產品,被請求人所強調的兩個區別特征確實存在,但就鞋子的總體構思而言是一致的,在人們的視覺效果上極易造成混淆,應視為相近似,據此作出如下處理決定:
(1)被請求人乙公司生產,銷售的“係帶整麵皮鞋”侵犯了請求人的專利權;
(2)被請求人必須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係帶整麵皮鞋”;
(3)處理費,旅差費,檢索費,郵電費等共200元由被請求人承擔。
反不正當競爭法律製度
【導讀】
市場經濟作為一種競爭經濟,處處充滿了競爭。不正當競爭或者限製競爭,不但阻礙了競爭的正常開展,也擾亂了社會經濟秩序,必須予以法律規製。反不正當競爭法被譽為保障社會經濟順利發展的“經濟憲法”,是經濟法體係中的核心內容之一。
【引例】“跳槽”雇員泄露商業秘密
某一級旅行社A在開展國際間旅遊業務方麵具有一定實力。另一家影響大、實力強的 B 旅行社用高薪將 A 旅行社國際部的所有雇員全部挖到本旅行社任職。A旅行社國際部的雇員“跳槽”時將原A旅行社的業務資料等商業秘密全部拱手轉讓給B旅行社,使A旅行社蒙受巨大損失,業務量驟然下降,國際旅遊業務一時陷入癱瘓。
【法律問題】
1、雇員“跳槽”到B旅行社的行為的性質是什麼,為什麼?
2、B旅行社的行為是否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
【重點內容】
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體係
對不正當競爭的行為正確界定
我國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國家對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規製
第一節 反不正當競爭法概述
一、基本概念
(一)競爭
從法律的角度,競爭可以分為合法競爭和非法競爭兩類。
1、合法競爭
合法競爭即正當競爭、公平競爭,是指法律所允許和保護的競爭,即符合公平、公正、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原則的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