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章 文獻綜述(2)(1 / 3)

2.組織間知識傳播

組織間的知識傳播可以是有目的的安排的結果,如通過聯合R &; D項目、戰略聯盟等方式,也可以是非主觀意願的知識溢出和競爭者模仿的結果。文獻中存在著大量的對組織間合作與知識傳播的研究(Appleyard,1996;Bhagat、Kedia、Harveston,etal.2002;Kogut,1988;Lane &; Lu‐batkin,1998;Powell,1998;Powell、Koput &; Smith,1996),其中Apple‐yard(1996)、Bhagat等(2002)與Lane和Lubatkin(1998)對於集群知識傳播的研究較有參考意義。Appleyard(1996)對組織間知識傳播的決策機製與方式進行了係統的介紹,Lane和Lubatkin(1998)對組織間知識傳播效果的重要影響因素——吸收能力進行了深入的研究,而Bhagat等(2002)的跨文化知識傳播模型有益於認識集群企業由文化相似性帶來的知識傳播優勢。

(1)Appleyard(1996)的組織間知識傳播決策模型。

Appleyard(1996)認為企業間的知識傳播並非簡單的溢出關係,而是它們對預計的成本和收益分析的結果(如圖2.6)。企業既可選擇公開這些知識也可私下保留這些知識,同時可選擇是否對其擁有的知識申請法律保護。如果企業認為獨自擁有這些知識所獲得的壟斷收益要比傳播這些知識獲得的收益(或保留這種知識付出的成本)大時,企業就會選擇不對這些知識進行傳播,如使其成為行業秘密或不對外發表其研究的技術細節。

向行業中其他競爭企業傳播知識會導致企業對知識獨占所得的收益減少,因此隻有當知識的接收者能提供其他有用的知識進行回報或許可費,企業才可能將其擁有的知識進行傳播。

Appleyard(1996)將企業的這一決策過程公式化為:

Eit[B(L,R,A)]≥Eit[C(D,T)]

其中,EitB是企業自知識傳播中獲得的期望收益,它是L(許可費收入)、R(獲得接收者擁有的技術使用權的收益)和A(從接收者獲得的知識)的增函數;而EitC是企業選擇知識傳播可能付出的期望成本,它是D(由於知識被擴散導致的利潤下降)和T(所選擇知識傳播方式帶來的交易成本)的增函數。

而根據企業傳播知識可獲取的方式以及使用的方式,企業間可能的知識傳播方式具有四大類。Appleyard(1996)同時對這些傳播方式的交易成本進行了分析。

(2)Bhagat等(2002)的跨文化知識傳播模型。

他們根據知識的三種類型,即個人知識、交往知識和結構知識,並結合知識的三個維度,即簡單/複雜、獨立/係統(獨立指的是該知識的傳遞不需要有組織情境,而係統指的是該知識的傳遞必須有賴於其所處的組織情境)、顯性/隱性,以及文化的兩個維度,即集體主義文化/個人主義文化、垂直文化/水平文化,最後加入一個調解變量——認知模式,提出了跨邊界的知識傳播模型。

他們指出,個人知識、交往知識和結構知識這三種知識類型中都分別包含著簡單/複雜、獨立/係統、顯性/隱性三個維度,而不同的文化類型會對人們處理、解釋和使用知識產生重要影響。這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麵:在個人主義文化中,人們更傾向於認為自己是獨立於它所存在的社會環境,他所接受的知識也獨立於其所處的情境;而在集體主義文化中,人們更傾向於認為自己與所處環境中的重要人物是相互依賴的,並且樂於去尋找知識所處的情境條件。

當知識和組織曆史、職責模式、團隊內外的規範相關時,集體主義文化的人會對此有更多的關注,並且運用這些情境化的知識有更高的敏感性;而個人主義文化中的人更關注個人特征方麵的知識,如個性、信仰、情感以及對於事件、目標或者人的態度,與集體主義者相比,他們更樂於接受和傳播那些理性的知識。

對於把握和理解一個事件,集體主義者比個人主義者更強調知識的曆史性和情境性,更少強調可編碼知識的重要性;而個人主義者則強調個人目標超過集體目標,強調理性分析勝過曆史和情境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