曆史鉤沉
作者:方麗
英軍步槍滯後
在19世紀以前的歐洲,步槍(英文rifle,指有膛線的肩射武器)在步兵部隊中裝備還很稀少,隻是由一些極熟練的射手使用。這是因為相比於當時的火槍(英文musket,19世紀以前的肩射長管滑膛槍的統稱),步槍的製造成本昂貴,裝彈速度慢,並且士兵訓練花費的時間更長。那個時候的歐洲,步槍的使用更多地是在狩獵領域,並且使用的步槍多是短小、粗壯的耶格步槍。這些獵人大多受雇於貴族階層,由於長期使用步槍狩獵,因此非常熟練。即使後來他們移民到美洲大陸後,也沒有放棄使用步槍,並且在耶格步槍的基礎上,發明出外形更優雅的賓夕法尼亞長步槍,在美國廣為使用。特別是在美國獨立戰爭中,廣泛裝備賓夕法尼亞步槍的美軍士兵多次給予英軍重創,並贏得了幾次關鍵戰役的勝利。
反觀當時的英軍,裝備的主要武器仍然是火槍,步槍的裝備很有限。除了一些使用耶格步槍的德國雇傭兵之外,當時英國一位名叫弗格森的軍官曾發明了一款弗格森後裝步槍,並且將該槍裝備給了他所領導的一支100人左右的步槍小分隊。但弗格森後來在一次戰役中被一名美國步槍手狙殺,他所領導的步槍小分隊也隨之被解散。英國軍隊自此並未特別裝備步槍,仍是以火槍為主。
為應對威脅而製
1790年代,英國和法國之間的緊張氣氛愈演愈烈。為了應對隨時可能爆發的戰爭,英國武器部意識到組建一支裝備步槍的特殊部隊非常必要,於是在1790年代末期開始尋求合適的武器。
提交給英國武器部的步槍設計為數不少,其中最具吸引力的是槍械設計師伊齊基爾·貝克所設計的前裝燧發步槍,並最終被英軍所采用。英軍起初采用貝克設計的步槍時,該槍並不稱作貝克步槍,而是直接稱為步兵步槍。但由於後來步兵使用的步槍種類增多,為了明確區分,故稱其為貝克步槍。
貝克在經過大量試驗之後,將該槍彈膛的口徑定為0.625英寸(15.9mm)。全槍長1175mm,槍管長762mm,全槍質量較輕,為4.1kg,扳機力為25N。槍托/護手組件采用英國胡桃木製作,光滑細膩,呈深褐色。特別是槍托左側,雕刻有一個圓潤的片狀區域,用於射擊時貼腮,這樣的設計可謂用心之至。金屬零件大多采用黃銅製作,包括推彈杆箍、附件室蓋、扳機護圈等。
槍管內有7條膛線。槍管前後分別安裝有準星和表尺。準星為片狀固定式,表尺為折疊式,由高低兩個帶缺口的折疊式照門組成,分別用於瞄準100碼(91m)和200碼(182m)距離上的目標,使用時隻需豎起相應的照門片即可,平時可折倒在槍管上。槍管前下方帶有一個堅固的刺刀卡筍,可以安裝專用的劍形刺刀。該刺刀外形類似短劍,刃長584mm,刀柄由黃銅製成。
護手下方安裝有一個推彈杆,平時插入護手下方的黃銅箍固定,使用時將其取下。擊發機構位於槍管尾端,擊發機側板由金屬片製成,其上的銘文分為兩種,其中配發給政府軍正規部隊的槍上,擊發機左側刻有TOWER字樣,右側刻有一個皇冠,其下刻有GR字樣,GR是GEORGIUS REX的縮寫,表示喬治三世國王;另外,有些還會刻有製作者的姓名。還有一種為誌願軍部隊製作的槍,擊發機蓋上僅刻有製作者的姓名。擊發機構上設有擊砧。擊砧是一個鉸接鋼製底火盤,經擊錘旋轉一擊,不僅產生火花,而且可使底火盤打開,底火藥暴露,於是點燃底火,發射槍彈。
槍托後部右側設有一個附件室,附件室蓋采用黃銅製成。附件室內部有兩個分隔的空間,分別用於盛裝潤滑片和各種工具。槍托底板也是黃銅製作的。
貝克步槍采用分裝槍彈。裝填時,從槍管口部倒入一定量的發射藥(黑火藥),再將彈頭從槍管口部裝入,並用推彈杆將彈頭捅入彈膛,最後再將底火放在擊砧上。至此彈藥裝填完畢,扣動扳機可實現擊發。需要注意的是,彈頭在裝填前要用被甲布條(早期前裝槍上裹纏在彈頭上的布條,用於密閉火藥燃氣和嵌入膛線)包裹住。盡管也會單獨配發被甲布條,但通常會配發給步槍手們用亞麻布捆紮或用被甲布條包裹好的彈頭,並且彈頭在配發時並不會經過潤滑,這可能是因為潤滑脂會將盛裝彈藥的容器弄得比較肮髒的緣故。
攜行時,發射藥和底火分別攜帶,其中火藥裝在專用的牛角葫蘆中,牛角葫蘆的兩端分別帶有一個金屬環,可以係上吊繩,便於隨身攜帶;底火放在一個外部覆皮的小型長頸容器中,該長頸容器可放置在士兵軍裝上衣前麵的口袋中。牛角葫蘆和長頸容器上的金屬零件也都是采用黃銅製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