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章 走出蕭條的希望:砸碎束縛中國企業發展的十條枷鎖(1)(1 / 2)

近十年來,我對中國經濟問題的批評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麵:政府錯誤的公共經濟政策、政府和執法機構造成的惡劣營商環境和企業低劣的經營水平。企業的經營水平通過市場的競爭和洗禮,自然會得到逐步提升,有關這個問題我之前出版了大量的案例研究性著作,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去閱讀和研究這些案例。本章我要討論和批評的是,政府哪些錯誤的政策及其造成的惡劣的營商環境製約了中國企業的發展。

坦白地講,今天的中國經濟就是管製經濟,今天的中國市場就是政府辦市場。甚至在很多領域,政府不僅僅是市場的主體,而且是市場的主宰者。習近平總書記說“要把權力關在製度的籠子裏”,而我想說的是,要把企業從權力的籠子裏解放出來,要砸碎束縛企業發展的重重枷鎖。

第一節審批枷鎖

中國經濟一個最顯著的特點就是管製,是管製經濟。行使管製權力的方式就是審批,是層層審批,是事先審批。

這一點不用我細說,做過企業的都清楚,用“是一部血淚史”來形容一點都不為過。像劉鐵男掌管的那種大的審批項目暫且不說,就說說企業工商年檢這點小事。我有一個東北的朋友,是個小企業主,有一年企業年檢遞上去幾次都未通過。幸好一個朋友提醒他,然後通過了。通過的原因是他在執照裏夾了500元人民幣。後來這個朋友告訴我,這是潛規則。照這樣算來,全國這麼多家企業,每家500元的話,加在一起肯定是個天文數字,我實在不敢統計。這還僅僅是企業工商年檢這點小事,那麼其他眾多的審批項目呢?我們統計過一個房地產企業從買地到竣工,再到給老百姓房產證,這其中要經過110多個公章,157種收費。一方麵,程序煩瑣得要命;另一方麵,每一個公章背後都有一次和公權力的交鋒。所以李克強總理說,簡政放權是預防腐敗的釜底抽薪之策,也是釋放市場、激發經濟活力的基本之策。希望這些中央政府下放的權力交到地方政府手中不要變了味道,變成他們的斂財工具。

十八屆三中全會說,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我的理解就是不讓政府在資源配置上起決定作用。我最近終於看到了發改委公布了一項還算不錯的文件《關於2014年深化經濟體製改革重點任務的意見》,我給各位分享幾段:“抓好簡政放權的先手棋,進一步完善放管結合的體製機製。今年,要重點取消對投資創業就業影響大、對經濟社會發展製約明顯的行政審批事項,更大限度地向市場放權、給企業鬆綁,更大程度地讓人民群眾受益。”“深化投資審批製度改革,取消或簡化前置性審批,充分落實企業投資自主權,推進投資創業便利化。”“加快建立和完善權力清單製度。行政審批事項一律以清單形式向社會公開。清單之外的,一律不得實施審批,讓政府部門‘法無授權不可為’。加快探索市場準入負麵清單管理方式,逐步做到負麵清單之外的事項由市場主體依法自行決定,實現‘法無禁止即可為’。在全國實施工商登記製度改革,落實認繳登記製,由先證後照改為先照後證,由企業年檢製度改為年報公示製度,讓市場主體不斷迸發新的活力。”

從三中全會到現在,已經取消或者下放了416項審批權,但是還有上千項可以取消,遠遠不夠嘛。看到“下放”這兩個字我就頭疼,我個人的建議是能取消的就盡量取消,“下放”的審批權越少越好。

通過這個文件的發布,我們看到審批這個枷鎖已經開始逐步打開了。不打破這些形形色色多如牛毛的審批枷鎖,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就隻是說說而已,中國的經濟就不可能走出今日的蕭條,什麼創新、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之類的話就會成為空話,腐敗也隻會愈演愈烈。

第二節壟斷枷鎖

壟斷是企業的天然屬性,本無可厚非。但是為什麼所有市場化國家都立重法預防和懲治壟斷呢?原因無非如下:一是壟斷會形成消費的高價,推動通貨膨脹;二是壟斷阻礙創新,抑製產業發展;三是壟斷愚弄和壓迫消費者,使消費者無法享受到更好的服務。

今天中國經濟的滯脹,壟斷做出了重要“貢獻”。據我的觀察,今日中國的壟斷至少有四種情形:一是政府壟斷,以土地為主;二是國企壟斷,以基礎設施、資源能源、通信和出版傳媒等為主;三是官商勾結形成的壟斷,以服務業為主;四是市場競爭形成的壟斷,各個行業都有。大家耳熟能詳的是前兩種壟斷,根據三中全會的文件要求,想必會逐漸破解。第四種壟斷,恐怕中國還沒什麼破解之道,因為我們距離那個階段還很遠,至今還沒看到什麼有影響力的案例。最令人發指的則是官商勾結形成的第三種壟斷,例如出租車行業、大型食品批發市場等等。其中對於出租車行業,我曾多次呼籲取消數量管製,消滅份子錢,因為這是造成老百姓打車難、打車貴的直接原因。城市的蔬菜供應集散地也與之類似,鏟除這種壟斷對中國經濟最大的好處就是能夠降低企業運營成本,降低最後一公裏的菜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