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歎了一口氣。
其實我還有一個辦法。
我轉過頭對著警長說:“孫百合好像並不知道自己得病了,甚至說孫百合也不相信自己得病了,這是一個突破口,如果你願意的話,你們警察局有沒有看起來比較瘦弱的人,借我用一下,我想辦法把這個王長春給逼迫出來。”
警長思考片刻之後對我說:你的意思是讓孫百合舊戲重演,然後要王春跳入這個漁網當中,對吧!”
俗話說狗急跳牆,我這個辦法也並不算是什麼好辦法,但是警長居然想都沒有多想,直接同意了。
之後就是一係列的準備工作,我們先讓一個瘦弱的警察假裝是煤氣維修人員,來到了孫百合的家中,當然,這已經是三天之後的事情了,在我和警長決定計劃之前,就已經把孫百合無罪釋放。
第一次警方臥底來到孫百合家的時候,孫百合還沒有動手,恐怕對方正在忍著心中巨大的恐懼。
畢竟對於孫百合來說,他的視角和我們不一樣,他看到的就是死去的人,再一次的回到了自己的家裏。
不過第一次沒有成功不要緊,還有第二次甚至更多的方法,王長春現在已經躲避到了一個警方很難找到的地方,但是我們可以用這種方法讓王長春自己自投羅網。
其實經過警方的調查,王長春和孫百合之間的關係非常的有趣兒,他們曾經居然是鄰居。
那已經是7年前的事情了,當時孫百合剛剛和現在的丈夫在一起,孫百合還沒有結婚,隻是還在戀愛當中,不過孫百合的戀情並沒有告訴其他人,起碼作為鄰居的王長春是不可能知道的。
於是王長春向孫百合表達了自己的愛意,但很快被對方拒絕,隻不過孫百合在拒絕的時候,並沒有說自己已經有了男朋友,而是說自己再考慮考慮。
從那天以後,王長春就開始暗戀上了孫百合,但每一次都在默默的幫助,孫百合,從來都不會登上台麵,直到孫百合在七年之後殺給了自己的丈夫,王長春接手這個案件後,這才發現,孫百合的身份。
他們兩個作為鄰居,足足做了兩年,但是那時候王長春剛剛上班不久,要想付款租房租是一筆不小的開銷,甚至說每一個月的工資除去房租之外,幾乎隻剩下了吃泡麵的錢。
不過兩年之後,警方給王長春發放了一套房屋,因為王長春優秀的表現,在警局當中獲得了良好的榮譽。
有了房屋居住之後,王長春必定在內心苦苦掙紮很久,但是在現實的根基之下,還是選擇離開了所住的那個房子,也離開了百合。
本來以為這件事情就結束了,王長春一定會沒有想到,七年後的一個案件會把孫百合帶到自己的麵前。
雖然第一起案件發生的地方,並不是王長生管轄的區域,但是憑借王長春的頭腦很快就會想明白這個案件的真相,但是王長春毅然的決定選擇和孫百合站在一起,隻不過自始至終,王長春從來就沒有出現過孫百合的麵前。
他一直在做一個默默的在背後不斷努力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