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歎了口氣,對我說:“我以為你讓我說什麼呢,這種事情確實不應該,但是也並不是不存在,百合你也看見了,精神上本來看起來就有問題,就算坐在副駕駛的位置上,也應該不算是意外。”
之後我再一次的把檔案重新發看一次,上麵更加詳細的寫著:“百合當時乘坐的時間是晚上11,東北師範大學直接打車回家。”
我把這一條用手點了點,表示著重點,同時再一次的翻開了當時事發地點的照片。
照片裏的出租車是被別人從河裏麵打撈出來了,當時裏麵的很多機械設備都已經損壞了。
經過維修之後,發現出租車還是能夠正常使用,隨後我拿出一張照片,照片上顯示的正是出租車內部的情況。
這張照片是計價式器顯示。
我拍打了一下這個計價器,應該說是拍攝的計價器的照片說:“看到這裏你還沒覺得很意外嗎?經過你們警方維修,這個車裏所有的機器設備,後期全部維修好了,而這個計價器打開的時候,上麵顯示的是56塊錢,當時孫百合在把車子開進河裏之前,計價器最後的顯示。”
我說到這裏,打開手機,查了一下本市的地圖,然後放在了警方的麵前,笑著說:“問題已經出來了吧,你看一下,從東北師範大學到孫百合的家裏,按路程來說,就算是繞遠,也最多隻有三十七八塊錢的樣子,但是計價器卻顯示50多塊錢,那說明什麼呢?”
刑警托著下巴,好像反應過來了,對我嚴肅的說:“當時孫百合是坐在副駕駛的位置上,如果汽車要遠路,或者是計價器不對勁的話,會一定發現,對吧!”
我笑著讚同道:“你說的沒錯,孫百合畢竟不是一個傻子,沒有人會在別人平白無故的向你要錢,你就平白無故的去給,坐在副駕駛的孫百合,如果看到這個價錢的話,一定會和司機爭論起來,但這一點,百合自己在證言當中卻沒有說。”
警方皺著眉頭,托著下巴,想了半天,說道:“就是說當時百合根本就不在意,車輛的計價器亂跳著這麼一說,可這到底說明了什麼呢!”
聽到這裏,我真是又好氣又好笑,對著警長喊道:“難道你還不明白嗎?孫百合當時並沒有因為計價器的原因和司機吵架,那是因為孫百合當時坐的網約車,實際上是一個拚車,也就是說,車裏麵除了百合和司機之外,還有另外一個人!”
警長瞪大了眼睛,反問道:“原來如此,還有這麼一說,換句話說那另外一個人既然沒有發現屍體的話,不說明那個人和孫百何同坐一輛出租車,但是在孫百合把車子開進河水裏之前,已經提前下車了,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