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中國和沙特阿拉伯簽訂了《口岸出入境人員衛生檢疫備忘錄》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監總局與沙特阿拉伯標準局合作諒解備忘錄》,標誌著中沙兩國主管部門在衛生檢疫和進出口商品檢驗、標準、計量、認證認可領域的合作走上了製度化的軌道。同年,“阿拉伯國家檢驗檢疫官員研修班”開課,為中國和22個阿拉伯國家的質監部門在進出口產品質量監管和食品安全控製方麵提供了交流溝通平台。
近年來,中國檢驗檢疫機構嚴格執法把關,有效防止了假冒偽劣產品出口,避免了因個別產品質量糾紛影響中阿經貿關係大局。
(四)統一清真食品管理法規,建立規範的中國清真食品質量和認證體係
我國的回族、維吾爾族等具有清真飲食習慣的少數民族由於曆史社會的種種原因,對清真食品的要求特別嚴格,對於清真食品禁忌特別敏感。
清真食品立法要從中國的實際出發,充分反映和體現中國具有清真飲食習慣的少數民族的願望和要求,從而真正實現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保護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規範清真食品的生產經營活動,保障回族等10個具有清真飲食習慣的少數民族的特殊生活需求,促進清真食品產業的發展,維護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
根據我國清真食品管理的現狀和要求,研究製定統一的中國清真食品認證標準,培育和扶持中國清真食品認證機構,建立清真食品認證體係,使我國清真食品管理工作不斷走向科學化、規範化、市場化和國際化。加強與國外,特別是伊斯蘭穆斯林國家以及國際清真食品認證機構的交流與合作,使中國清真食品質量標準和認證體係與國際清真食品標準和認證體係接軌,從而促進我國清真食品企業的出口貿易,培育壯大我國的清真食品行業。
據統計,全國有13個省、市頒布了《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或《民族工作條例》。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寧夏、南京、長春、銀川等22個省、市、自治區、省會城市頒布了地方清真食品專門法規。這些清真食品管理法規、規章、政策的頒布實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它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促進清真食品的健康發展,也是貫徹黨的民族政策的重要內容,關係到民族團結、社會穩定、經濟發展和各民族的共同繁榮進步。
1.有利於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民族關係民族的風俗習慣,是一個民族在其長期的曆史發展過程中相沿成習、久積而成的風尚、習俗,是逐漸形成的不易改變的生活方式。它具有社會性、規範性、地域性和相對穩定性的特點,並在不同程度上反映著一個民族的曆史和文化傳統、心理素質,以及道德觀、宗教觀等,是民族特點的一項重要標誌。飲食習慣是一個民族風俗習慣中重要的組成部分。尊重和保護少數民族的清真飲食習慣,實際上是保障少數民族平等權利和基本權益的一項重要內容。對清真食品管理得好,就有利於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民族關係,反之,將不可避免地損害民族關係。
2.有利於規範市場行為,促進清真食品行業的發展依法對清真食品生產和經營行為進行管理,可有效防止亂打清真標牌,亂製清真食品和在清真食品問題上的隨意冠名等不良現象。從而依法保障合法經營,規範市場行為,維護市場秩序。有利於鼓勵和支持清真食品的開發和研製,促進清真食品的健康發展,進而為增強各民族的大團結、維護社會穩定,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3.清真食品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依據保護和尊重少數民族群眾的風俗習慣和飲食習慣,是我們黨和國家的一貫政策。2000年山東陽信事件發生後,胡錦濤總書記在批示中指出,山東陽信問題值得重視,應當把清真食品納入法製化管理軌道。深刻地表明加強對清真食品的管理,促進健康發展,確實是一個關係到民族平等、民族團結和各民族共同繁榮進步的大問題。
我國《憲法》規定:“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風俗習慣的自由。”《民族區域自治法》第十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保障本地區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語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風俗習慣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