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海關下屬單位有北平、塘沽、秦皇島三個分關,接管過天津常關與創辦的天津郵局。

北平、塘沽、秦皇島分關:

北平分關前身是北平辦事處,成立於1929年2月,由外國人津海關副稅務司白立查主持工作。日本接管津海關後,改北平辦事處為北平分關,派副關長田中梯四郎任分關長。北平分關一度設有幾個分支所、分卡,如飛機場分支所等。

塘沽分關於1932年成立。之前設有分卡,隻巡查不征稅,1942年改為分關,一度設大沽和北塘兩個分支所。

秦皇島分關於1899年由稅務司德璀琳任會辦,著手開關事務,1901年正式開港對外通商。

天津常關:

原各海關口岸25千米以內,清政府曾設有常關(又名鈔關),以征子口稅。天津有常關之設。八國聯軍入侵後,天津常關由1900年7月成立的“都統衙門”接管,1902年8月移交中國地方當局。海關稅收不足賠款和擔保外債時,外國侵略者逼迫清政府將常關稅收納入賠款付債之列,各海關口岸之常關亦劃歸海關管轄,計有22處常關和60多處分局、卡。天津常關1903年交由津海關管轄,英國人梅爾士任常關稅務司。

天津常關有正關一處,分局、分卡多處。計有:正西門、西北門、小西門、南門外、東站、東車站、西車站、紅橋西河、紅橋北河、宜興埠、王串場、霍家嘴、陳塘莊、楊柳青、大沽、葛沽、北塘、秦皇島等分局,西北門支局和龍王廟稽查船捐處等。1931年國民政府實行裁厘,同年1月1日和5月1日將子口稅厘金及內地與沿海25千米內外各常關和海關所轄之常關一律裁撤。天津常關亦於此時撤銷。

天津郵政局:

天津郵政局於1896年由津海關創辦,人員、經費均由海關調支,故歸海關管轄。天津郵政局在天津與北平地區設有分所、支所、分局、支局等機構。天津地區設有:郵政總局,在東站車站、總站車站、東馬路、羅斯福路(今濱江道)等處設郵政局,飛機場、大沽民船、塘沽車站、北塘民船等處設支所。北平地區設有:郵政總局,在車站、花市設郵政局、西苑機場等處設支所。

天津郵政局成立之初,設司事總負其責。首任司事為英國人申瑪思,1898年設副司事由英國人鉞活任之,後因業務重要和擴大,郵政司之職由海關稅務司兼任。1911年海關開辦的郵政局劃歸交通部管轄而脫離海關另成係統,交通郵政部門在各關口岸設立海關郵政支所。

津海關將其所屬人員分為內班、外班及海務三大部分。

內班:專門處理關內事務。負責海關稅收、預算、造表、統計、人事、文案等事宜。由稅務司、副稅務司、署理正、副稅務司及幫辦、供事、文案、司書、錄事等27個級別的人員組成,稅務司為頭領。

外班:負責船舶檢查、貨物稽查、檢驗等事宜。由總巡、驗估(檢驗)、驗貨、扡子手(檢查員)、巡役、水手、聽差、門役、更夫、木匠、雜役等16個級別人員組成,超等或頭等總巡為頭領。

海務班:負責港口事務。後因業務擴大,包括海務、港務、江務、航道設施等具體事務工作的實施。1929年擴編為航務局,設港務長,英國人穀利恩首任其職。

由於海關業務擴大和情況不斷變化,機構擴編,人員增多,職稱和人員亦有變動。職稱變動:1928年總巡更名為總檢察長,後又有副檢察長和一、二、三等正、副檢察長之設。扡子手更名為檢查員,檢查員和稽查員也分為一、二、三等。日本接管海關後,1942年8月1日將稅務司更名為海關長、副海關長及分關長等,1944年1月7日又複稅務司稱謂除去海關長之名。人事變動:日本接管津海關後,英、法、美國籍關員一律扣留或解職,其他國籍人員一般留用。關內大小頭目多由日本人充當,不足時中國人補缺。日本投降後,日籍關員全部解職,被日本解職的英、法、美國籍人員,大部分準予退職外皆可複職,關員多係中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