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完善問題產品處置流程。當前中國汽車市場,生產商與銷售商之間的關係仍不對等,銷售商對生產商的依附關係難以改變。因此,在產品出現質量問題後,生產商必須改變之前的處置流程,即銷售商充當防火牆,以所謂“行規”“慣例”為擋箭牌、遮羞布,將本應承擔的責任和成本轉嫁給消費者和銷售商。《規定》中,盡管對銷售商的追償權力進行了明確,卻沒有提供具體的實施辦法。若生產商據此繼續“掩耳盜鈴”,不主動形成與銷售商的體係聯動,為消費者切實負責的話,必將導致消費者和銷售商的不信任,損失自身的長遠利益。
最後,主動提升企業責任。正如《規定》中第三條所言:本規定是家用汽車產品三包責任的基本要求。鼓勵家用汽車產品經營者做出更有利於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嚴於本規定的三包責任承諾。2011年,北京現代對索納塔車型提出了5年10萬公裏的質保政策,此政策也實現了中國市場和北美市場的基本接軌。相反,有部分廠商,卻在國內國外實施雙重標準,這與《規定》倡導的方向和消費者的需求顯然背道而馳。
對於經銷商
作為直接接觸消費者、負責三包政策落地的中間環節,汽車經銷商也要做好自身的能力準備。
一是組織內部員工深入學習《規定》,改善服務標準和相關流程。比如,必須妥善管理商品車;交車前嚴格進行PDI檢測;交車環節必須按照《規定》提供相應的文件資料等。
二是提高維修技能,確保一次修複率。由於《規定》中對不同故障的重複維修次數分別作了限定,因此一次修複率就成了降低客戶抱怨、減少退換事件的關鍵因素。經銷店在對符合三包條件的車輛提供索賠維修時,必須就預檢、問診、故障排除、質檢、交車等環節逐一落實改善,這也是迫使經銷店提升服務能力的剛性約束。
三是優化與生廠商的溝通渠道。在排除疑難故障時,第一時間與廠家的技術專家溝通,尋求技術指導和支持;同時,借助廠家的網絡技術平台,隨時掌握學習最新的故障案例。
四是提前儲備合理的配件庫存,尤其是進貨周期較長的進口件更應高度關注。
五是形成客戶的完整檔案記錄。如《潛在退換車跟蹤記錄表》《退換車跟蹤表》等。
此外,汽車三包的相關管理部門應解決好以下幾個問題:1.組織建立家用汽車產品三包責任爭議處理技術谘詢人員庫,為爭議處理提供技術谘詢。2.對退換的車輛,經修複後如何重新實現銷售?應從具體操作層麵進行細化。3.支持銷售者向生產者的追償落實。4.問題車輛發生退換後,相關的車輛登記、稅費辦理等還需簡化、明確,對型號發生變化的車輛還應完善相關規定。
行業法規的一個重要特性就是對該行業的強製引領:通過硬性約束,加速行業升級。可以預見,《規定》實施若幹年後,其作用會逐漸顯現:低效的企業,會被淘汰出局;睿智的企業,會把握此中機會;有擔當的企業,會贏得更多消費者的讚賞。
(編輯:王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