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化改革的任務
範恒山認為,今後一個時期,中國改革開放要以轉變政府職能等為重點,深入向前推進,實現關係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重大體製改革取得突破性進展,為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提供強大的動力和有效保障。第一,大力推進行政管理體製改革,嚴格分離政府職能和社會職能,切實把政府的工作領域轉移到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上。第二,繼續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優化國有經濟的布局和結構,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製和經營製度。第三,積極支持非公有製經濟的發展,支持有條件的非公有製企業做大做強,促進個體私營經濟加快發展。第四,加快推進財稅投資體製改革,完善公共財政體係,規範財政轉移支付製度。第五,著力進行金融體製改革,健全和完善各類金融市場,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維護金融穩定和金融安全。第六,加快完善現代市場體係,推進市場一體化,積極穩妥地推進資源性產品和市場要素價格改革。第七,全麵推進農村改革,穩定和完善土地承包關係,鞏固和發展農村綜合改革成果。第八,繼續搞好就業、社會保障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形成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的製度,加快建設覆蓋城鄉的醫療保障體係,整頓和規範收入分配秩序。第九,穩步推進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製改革,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體製,確保在全國城鄉普遍實行免費義務教育,建立覆蓋城鄉的公共衛生服務體係、醫療服務體係、醫療保障體係等。第十,全麵推進涉外經濟體製改革,改善涉外經濟活動管理方式和利用外資方式。
黃泰岩認為,我國經濟發展模式已經發生了曆史性的轉變,突出表現為從追求經濟總量的發展轉到結構優化的經濟發展。經濟結構的優化為我國經濟體製改革提出了新的任務:(1)完善公有製經濟和非公有製經濟的結構。這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麵的內容。第一,堅持兩個“毫不動搖”。一是明確界定共有財產權和私有財產權,並給予嚴格保護;二是進一步推進國有經濟的戰略性調整,增強國有經濟的控製力和影響力;三是解決非公有製經濟的市場進入問題,破除“天花板”、“玻璃門”現象。第二,改善公有製的實現形式結構。股份製可以成為公有製經濟的主要實現形式。第三,完善非公有製的形式結構。家族企業是非公有製的一種非常重要的形式,盲目鼓勵家族企業向現代企業製度轉變未必是明智的選擇。對不同的非公有製經濟形式,應實行不同的政策。(2)完善城鄉體製結構。第一,建立工業反哺農業、城市反哺農村的機製和方式。第二,通過構建城鄉勞動力市場一體化,促進農村勞動力向城市轉移。第三,發展現代農業,轉變農業經營方式,實現農業現代化。第四,推進農村信用社改革,構建新的農村金融體係。第五,改革公共財政體製,擴大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3)完善區域發展的體製結構。要放棄以往梯度發展的製度安排,順應區域經濟一體化的發展大趨勢,以中心城市為軸心,以城市群為骨架,以產業鏈的整合為紐帶,以政府間的區域協調為保障,形成全國幾大經濟區域的“組團式”發展。(4)完善市場體係。一是要打破行政壟斷所造成的市場壁壘和市場分割,建立全國統一的競爭有序的市場體係;二是要加快要素市場體係的建設,特別是要加快要素價格的改革;三是要加快誠信體係和法製體係建設,形成合理的市場秩序。(5)完善宏觀調控體係。除了進一步強化和完善在宏觀調控中運用經濟手段外,宏觀調控體係的重點是強化政府在公共產品領域中的作用。
(二)深化改革的方式和路徑
唐誌軍、王玉霞認為,漸進式改革是推動中國社會經濟轉型的最優路徑。他們認為,由於以下原因,激進式改革必然是困難重重,達不到預期的結果。這些原因包括:可利用的製度框架的缺失(包括缺乏完善的促進市場型法律),價格和市場結構的嚴重扭曲,企業缺乏自主能力,意識形態和人們舊有思想和行為的製約。而中國1978年以來的改革,采取的是一種漸進式改革模式,它使中國保持了經濟的持續、穩定、快速增長,並且使中國的通貨膨脹被控製在一個可以接受的水平。實踐證明,中國的漸進式改革才是滿足上述約束的最優路徑。
與唐誌軍、王玉霞的觀點相悖,黃泰岩認為,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已經初步建立起來的今天,我國經濟體製改革的方式應從漸進式改革轉向激進式改革。這主要是因為:第一,我國已經初步建立起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框架,在對這一新體製框架做進一步完善的情況下,就不需要再“摸著石頭過河”了,因為“河”已經過來了。第二,經過30年的改革,我國已經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不僅對市場經濟的運行規律有了深刻的認識和把握,而且對別國的改革經驗有了較強的鑒別能力,從而能夠針對中國的具體國情對改革的思路和政策進行自主創新,形成中國特色的改革理論與政策。第三,依據加入WTO所做出的承諾,我國必須在短期內全麵徹底地改革那些與WTO規則不相適應的製度和規則,再不可能走先農村後城市、先沿海後內地、先外圍後中心、先試點後鋪開的漸進式道路。當然,這裏所說的激進式改革,隻是相對於我國過去的漸進式改革而言的,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初步建立的基礎上實行的,因而它不同於前蘇聯的“休克療法”或“華盛頓共識”所倡導的“大爆炸”式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