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構建社會主義先進法律文化芻議(2 / 3)

二、我國法律文化的現狀分析

要構建社會主義先進法律文化,正確把握我國法律文化的發展方向,就必須首先對我國法律文化的現狀進行理性的、科學的分析。隻有這樣才能真正做到從實際出發。用科學的理論和精神構建先進法律文化。目前,我國法律文化的特征大致可以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麵:

1 具有明顯的中國特色。首先,從法律規範本身來說,我國法律具有鮮明的社會主義性質。1993年,中共中央在《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的說明》中明確指出:“這次修改憲法是以黨的十四大精神為指導,突出了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和黨的基本路線。”這是修改憲法的總的指導思想,也是我國製定一切法律、法規總的指導思想。其次。我國現代法律文化汲取了我國傳統法律文化和國外現代法律文化的精髓。形成了自己獨特的風格。與此同時,也吸收了國外的一些先進思想。法律已成為公民保護自身權利不受侵害的重要武器。第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係已具雛形。《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庫》的編纂、出版和發行,標誌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係已具雛形,搭建起了法律體係的形式框架。同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係尚在形成過程中,在許多理論和實踐的重大問題上,仍有較大的分歧或不明確之處。在法律體係與實際生活的需要、時代的需要貼合方麵。法律體係與其它社會規範、法律規範之間。也還有重大的不協調、不和諧、甚至嚴重衝突的情況。

2 法律文化表現多樣。首先,受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的影響,部分社會主體仍然存有法即是刑的觀念、尊卑有別的等級觀念、禮法觀念、情大於法和權大於法的觀念、法律的工具主義觀念、道德教化觀念和重調解輕訴訟的觀念等。這些觀念至今仍然不同程度地影響著人們的行為方式。其次,自近代開始從西方傳人的法律文化對社會主體的法律觀念的發展和更新起到了巨大的促進作用,促使部分社會主體形成了較為廣泛和係統的法律觀念。再次,占權威地位的社會主義法律文化,如法律權威至上的法治觀念、公民在法律麵前一律平等的觀念和自由與法律相統一的觀念等已植入社會主體思想觀念中。

3 顯型法律文化和隱型法律文化不夠協調。當代中國頒布了大量的法律法規。完善了諸多法律製度,組建了係統化的法律組織機構。建立了完備的法律設施。加快了法律製度文化建設,但是還缺乏與之相適應的法律精神文化。有的學者認為:“中國固然製定了不少法律,但人的實際上的價值觀念和現行法律是有差距的,而且,情況往往是製度是現代化或近於現代化的。意識則是傳統的或更近於傳統的。”所以。中國的法治目標雖然自上而下建構成功了,但是,法治實踐卻非常艱難和不理想。因此,構建與社會主義顯型法律文化相適應的隱型法律文化是中國先進法律文化構建的當務之急。

4 傳統法律文化影響巨大。雖然每個社會主體由於職業、身份及受教育狀況的不同,階級、階層和利益集團的分化。在處理法律問題時所表現出來的法律心理可能有所不同,但總的來說,中國傳統法律文化遺留下來的“清官文化”、“等級觀念”、“依附人格”、“程序虛無”、“無訟是求”和“義務本位”等觀念仍然根深蒂固。而這些思想與法治精神所主張的“權力本位”、“程序正義”、“法律至上”等原則顯然是格格不入的。現實社會中,在人們的潛意識和無意識中總是出現遠離法、輕視法、不信任法的現象,這實際上是中國法律傳統的慣性作用的結果。因此,一個不容忽視的事實是當代中國人的普遍法律心理仍然徘徊在傳統法律文化的陰影中而未能完全走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