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大反腐敗的力度,提高廣大群眾參與反腐敗的積極性,各種職能檢查監督部門、各單位都普遍建立了舉報製度。1988年3月自深圳、廣州、汕頭率先在在人民檢察院係統建立“經濟舉報中心”後,很快形成了覆蓋全國的舉報網絡。到1994年共建立舉報機構3600個,監察部於1991年製定了舉報工作辦法。舉報製度的建立,大大提高了人民群眾反腐敗的積極性。近年,我國處理的一批轟動全國的大案要案,大都是群眾舉報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和其他法律規定,結合反腐敗的司法實踐,我國於1986年確立《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經濟檢察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從而人民檢察院擔負的經濟檢察作用更加明確,使之成為反腐敗的重要組成部門。最早建立的反貪汙賄賂局,是1989年8月廣東省人民檢察院率先建立的。反貪汙賄賂局的建立,使反腐敗的鬥爭更加職能化。到目前為止,全國各級人民檢察院在反腐敗鬥爭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1995年11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成立反貪汙賄賂總局,加大了打擊貪汙腐敗的力度。
在反腐敗鬥爭中,我國建立和健全的一些具體製度還很多,如財務管理製度、審計製度、金融監管製度、個人重大事項的報告製度、公務員財產申報製度、收受禮品的登記製度等。此外,有的製度正在逐步完善,如人大權力監督製度、民主黨派的監督製度、輿論監督製度等。
據統計,1997年1~10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檢察貪汙、賄賂、挪用公款案件38590件,其中萬元以上大案33193件,占立案總數的86%,比1996年同期同類案件的比例上升了10個百分點。共查辦涉嫌犯有貪汙、賄賂、挪用公款的縣處級以上幹部1944人(其中廳局級幹部106人,省部級幹部3人)。通過辦案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24億餘元。這些數據充分說明了檢察機關的反貪汙賄賂工作的成效,以及對反腐敗鬥爭的重要作用。
總之,在防腐倡廉和反貪肅貪方麵,我們初步形成了一套較全麵的法律體係。依此走下去,一定能走出一條靠法製懲腐倡廉的新路子。
3.有步驟分階段地積極開展反腐專項鬥爭
在總結我國各地反腐敗的經驗教訓的基礎上,確定以專項治理作為反腐敗的起點是比較正確的。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在反腐敗問題上實行專項治理取得了較好的效果。1982年4月,黨中央、國務院聯合發出《關於打擊經濟領域中嚴重犯罪活動的決定》。這次專項鬥爭,集中打擊國家幹部和公職人員索賄受賄、投機倒把、套彙走私和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問題。僅在1982年一年間,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共審結各類經濟案件33265件,受到刑事追究的貪汙腐敗分子達37123人,罪犯中原為國家工作人員的有6115人。通過這場反腐敗的專項鬥爭,有力地保證了改革開放的順利進行。
1989年8月在黨中央的統一部署下,最高人民檢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聯合發出《關於貪汙、賄賂、投機倒把等犯罪必須在限期內自首坦白的通告》,我黨領導的這場反腐敗專項鬥爭,得到了全社會的大力擁護和支持。僅在通告發布之日的8月15日至10月31日期間,國家檢察機關收到舉報貪汙賄賂的線索達13萬件,有25000餘名經濟領域違法犯罪分子紛紛向各級檢察機關和舉報中心投案自首。在這期間,追繳的貪汙、賄賂贓款就高達兩億多元,為國家挽回重大經濟損失兩百多億元。
1985年,麵對黨政機關經商辦企業熱、“官商”、“官倒”滿天飛的情況,我黨采取了一係列措施,發布了十幾個文件,對糾正幹部子女經商辦企業、機關團體興辦經濟實體製定了許多具體可行的解決辦法。基本遏製了這種腐敗勢頭。
1992年,我國金融業出現以權謀貸,違章借貸,拆借資金,大量資金流向沿海炒房地產、炒地皮建開發區的腐敗現象。國務院采取了堅決有力的宏觀調控措施,製定了相應的金融紀律,整頓金融秩序,並按照市場經濟的要求,進行了金融體製的改革。很快就刹住亂貸款,亂集資,亂發股票,亂拆借等金融行業的不正之風。
這一時期,反腐敗鬥爭中進行的專項治理,最主要的是糾正行業的不正之風,即堵住利用職權謀取部門利益和個人利益的不正之風。行業不正之風包括亂集資、亂攤派、亂收費、亂漲價、敲詐勒索、以崗設卡、雁過拔毛等等多種表現形式。通過黨和政府堅持不懈地抓,已基本上解決了一些部門存在的突出問題。例如醫院“金眼科,銀外科,有吃有喝婦產科”醫生索要病人紅包的問題;銀行以貸謀私的問題;公安部門部分幹警同犯罪分子相勾結,搞暗中交易的問題等等。
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從1993年到目前,取消和停止收費項目3000多項,地方省一級取消收費項目6萬多項。一度泛濫的公款出國(境)旅遊風基本得到控製,收繳應交費用2.5億多元。黨政機關無償占用企業財物的問題初步得到清理,共清理出12億多元違紀資金。治理公路“三亂”成效比較明顯,撤消未經政府批準的國道、省道上的收費站、檢查站6000多個。清理中小學亂收費和治理向農民亂收費、亂攤派工作也取得了成效。
總之,從人們最關心、社會輿論反應強烈的問題入手,不斷地進行專項治理,才能平息社會不安定的因素,充分調動人民群眾的積極性,使廣大群眾看到反腐敗的勝利和希望。這是反腐敗鬥爭中切實可行的做法。正如中紀委負責人在1994年9月29日答記者問時所指出的:“反腐敗是一項長期的戰略任務,不能畢其功於一役,但又必須有現實緊迫感,一個一個階段地進行,不斷地抓出階段性成果。”
二、十四大以來反腐倡廉的階段性成果
黨的十四大以來,各級黨委、政府和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四大決議,高舉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偉大旗幟,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按照“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深入持久地開展反腐敗鬥爭,取得了反腐倡廉的階段性成果。
1.對反腐敗的認識不斷深化
1989年10月,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以來,黨的第三代領導集體充分認識到反腐敗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在不久召開的全國組織部長會議上,江澤民發表重要講話指出:“反腐敗鬥爭是關係到黨的生死存亡的大問題。”以後他在中紀委第二次、第三次、第五次全會上講話,多次強調反腐敗鬥爭的重大意義。在中央的不懈努力下,使我們對反腐鬥爭的認識不斷深化,從而更能科學地、客觀地揭示新形勢下反腐敗鬥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