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9章 看見的物價,看不見的手——價格背後的玄機(3)(1 / 3)

現在,越來越多的人覺得,如果你在逛街的時候,從不講價,那麼你不是太有錢了(不在乎這點錢),就是太“冤大頭”了。因為,在市場上充斥著大量價格不實的商品,你要是不想吃虧後悔,就必須要“砍價”,會“砍價”。身為一個消費者,為了自身的利益,討價還價是你必須掌握的一項技巧。

不過,仔細想想,討價還價的存在是有一定的經濟學依據的。

首先,購買商品前,消費者同商家處於信息不對稱的位置,需要利用討價還價來減少劣勢。消費者並不清楚商家進貨時候的價格,不清楚商品的真實價值。而商品的標價,往往會讓消費者犯糊塗,無法對其價值和效用作出準確的估量。所以,為了避免信息不對稱讓自己付出多餘的金錢,消費者一般都會同商家討價還價。

其次,討價還價實際上是一種自然形成的雙方博弈過程。關於這點的論證,早在20世紀80年代就出現了。當時,古斯等經濟學家曾利用著名的最後通牒博弈來觀察討價還價。在社會經濟中,買賣雙方都希望通過經濟活動達到各自的目的,於是便會進行彼此間的博弈。一方麵,銷售者要尋找機會,使自己的東西以較高的價格賣出;另一方麵,消費者則希望盡可能以低的價格買到貨物。雙方會盡量猜測對方在價格上的底線。此時,將有一方作出價格提議,給出一個願意支付或者出售的價格,另一方可以選擇接受或者不接受。若是不接受,雙方什麼也得不到,若是接受,則交易成功。可見,利用討價還價,消費者和銷售者都會盡可能地將價格協調到彼此能達成一致的水平,以完成交易。

最後,由於在市場經濟中,商品生產者和消費者處於平等地位。所以,彼此能夠充分地在交易中對價格進行協商,表達自己的看法,即討價還價。這樣的市場環境,也為討價還價提供了社會基礎,刺激了人們討價還價的行為。所以,喬治敦大學教授克裏德·威爾康斯說:“市場經濟就是討價還價的經濟。”

之前,我們隻知道討價還價是生活中的慣例,現在是不是覺得“砍價”更有科學依據了?確實,討價還價的存在,是符合現在的經濟學思維及市場經濟發展的。

買賣雙方思想的碰撞——均衡價格

買者:“你這件衣服多少錢?”

賣者:“550元。”

買者:“太貴了,我最多給250元。”

賣者:“250多不好聽啊,幹脆我以進價賣給你,450!”

買者:“還是太貴了,300元怎麼樣?”

賣者:“300元太便宜了,要不咱們都讓讓,400元就成交。”

買者:“350元給不給?不給我就走人。”

賣者:“等會兒,等會兒,350就350吧。這次絕對是虧本賣給你了。”

當然賣者是不會虧本的,在買賣雙方的博弈過程中,350元成為雙方都能接受的價格,於是一筆交易成功了。

需求說明了某一商品在某一價格下的需求量,而供給說明了某一商品在某一價格下的供給量。要說明該商品價格的決定因素,就必須將需求和供給結合起來考慮。在競爭激烈的商品市場上,對於某種商品的任一價格,其相應的需求量和供給量並不一定相等,但在該商品各種可能的價格中,必定有一價格能使需求量和供給量相等,從而使該商品市場達到一種均衡狀態。

均衡價格是指一種商品需求量與供給量相等時的價格,這時該商品的需求價格與供給價格相等。該商品的需求量與供給量相等稱為均衡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