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行政事業單位專項資金使用存在的問題及防範措施
工作研究
作者:蔣琳英
摘要:近年來,政府加大了對行政事業單位技術改造等項目專項資金的投入,行政事業單位在資金使用管理中也凸現出一些問題,對專項資金使用目標和效果產生了影響,對經濟秩序穩定也有一定的負麵作用。本文對專項資金使用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進行分析探討,在此基礎上結合實際工作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以規範使用專項資金、防範與控製風險。
關鍵詞:行政事業單位專項資金存在問題防範措施
項資金是指各級政府為扶助或支持某一項目撥或貸的資金。近年來,為加快行政事業單位職能轉變和履職能力提升,國家對行政事業單位技術改造等項目加大了專項資金的投入,但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存在不規範,串用、移用專項資金以及製度執行不嚴謹等較多問題,為實現專項資金的使用目標和效益,本文主要對行政事業單位專項資金使用存在的問題及防範措施進行探討。
一、行政事業單位專項資金的含義及其特征
(一)專項資金的含義
從資金性質角度可分為無償和有償。專項資金從區域角度可分為國內和國外,國內分為中央、省、市、縣。從用途角度可分為農、林、工業、能源、交通、教育、衛生、環境、民政、國防等關係國計民生的項目。從來源角度可分為財政撥付與銀行優惠貸款。
(二)專項資金的特征
政府對某一項目的資金撥付是針對某一行業或某一地區的專門項目撥或貸的,具有很強的區域性、專項性;同時資金來源渠道多,可能來自單一的財政性資金、銀行優惠貸款或者是兩者的結合,財政性資金撥付不需要償還,銀行優惠貸款需要償還;專項資金使用範圍廣,通過層層下撥轉到項目承擔單位的專項資金必須執行專款專用原則,凸顯專項資金的作用和預期目標。因此專項資金具有有償性、無償性、複雜性、目標性和針對性5大特征。
二、行政事業單位專項資金使用中存在的問題
專項資金來源廣、種類多、使用範圍大、數額多,實際工作中一些領導對使用管理資金的法律意識淡薄,財會人員對具體項目情況不甚了解,對專用資金使用管理相關製度執行不嚴謹,監管不到位等,擠用、移用專項資金問題比較普遍,表現為:
(一)專用賬戶管理不齊備,專項資金核算混亂
專項資金要求財務實行獨立核算,專人專賬管理,但在實際工作過程中存在以下情況:(1)實施項目根據進度要求暫未完結,已完結的項目專戶未及時銷戶,導致專項賬戶開設過多過濫。責任心不強或有私心的財務人員在賬戶中相互串用資金,隨意性很大。(2)單位開展的某個專項工作涉及資金不是很大而且時間不是很長,上級文件沒有明確要求開設專戶,財政對此項也沒有開戶審批單,銀行在此情況下就不會為此項目單設專戶,撥款資金隻能落戶在承擔項目工作單位的基本戶,財務核算時會計基礎科目設置不詳細就難以分清資金的性質,以致在支出時核算混亂,分不清哪些是專項資金支出,哪些是其他資金支出。同樣在專項下不設項目層次,項目名稱不細化,很難追蹤專項資金是否用在了相應的專項上,挪作他用,也無法理清。
(二)項目論證、溝通不充分,弱化專項資金作用
專項經費的使用事前需要充分的論證,支持的項目要有績效目標。首先,項目審批單位隻重視項目事前的申報材料的內容和審批的程序,不注意項目可行性認證、績效評估結果等方麵,從而因缺乏嚴謹的可靠論證,導致確定的經費偏高或偏低。偏高,事後項目經費結餘長期滯留於項目單位,抑或被挪作他用;偏低,造成項目實施單位不得不先擠占其他項目資金,偏離專款專用的原則。其次,機製不健全,造成項目申報的結束時限與項目建設或開發脫節,經費在事中就出現短缺。第三,在建設性項目上,由於建設單位與所在地方相關部門事前溝通不夠或中途事出有異,項目進展緩慢或中途停止,致使項目成為半拉子工程,專項資金沒能產生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弱化專用資金作用。
(三)權責界定不清,隨意使用專項資金
專項資金來源渠道多,一個項目經費涉及多個主管部門,為爭取到項目和專項經費單位領導往往親自組織協調,但在項目和經費落實後單位主要負責人法律意識淡薄,權責界定不清,對責任落實的具體業務部門和財務不夠關心。業務部門對專項資金的使用原則理解不透徹,在專項資金使用上不按項目審批要求和時限實施項目,同時財務人員職業道德不高,專項資金的管理由“專人管理”演變為“個別人管理”,財務核算中的總賬、明細賬出納往往一人負責;業務技能不精,不合理使用會計科目,隨意使用的現象層出不窮。因此項目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財務製度的規定,建立相互監督、製約的內控機製,確保專款專用、獨立核算,建立麵向從領導到工作人員追蹤問效的責任機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