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8章 第一百?? 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思考(2 / 2)

四、強化國有資產管理的幾點建議

為充分發揮全區國有資產應有的作用,不斷提高資產使用效益,規避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經營風險,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必須根據改革的需要,建立健全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新的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體係和製度,進一步加強行政事業單位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的管理。針對國有資產管理中存在的這些問題,我們要高度重視,采取有力措施,認真加以解決。

1.建立完備的資產清查製度。各使用部門的資產處在一個動態的過程,無論是從資產的數量,還是從價值總量看,總是在不斷地增減變化。為了掌握資產的結構、數量、質量和管理現狀,必須有一套完備的資產清查製度,否則“家底”不清,情況不明,管理就會失去基礎。因此要建立完備的資產清查製度,把清產核資工作作為經常性的自查工作,作為日常業務的一部分加以運用,使清產核資工作步入製度化、經常化軌道,做到“家底”常清、情況常明,有效防止資產管理上的前清後亂。一是要建立定期清查製。至少每年年終要對資產進行一次全麵的清查核對,摸清“家底”,對盤盈盤虧的資產,要找出原因,分清責任,按現行規定及時處理;對資產結構和管理現狀進行分析,盤活存量資產,防止積壓閑置,做到物盡其用,物盡其效。二是建立重點抽查製。資產管理部門要與財務處依據會計核算資料,對資產使用部門進行重點抽查核對,做到賬、卡、物相符。三是建立離任核查製。單位領導或資產管理人員離任時,要組織核查,辦理資產移交和監交手續,確保人走賬清,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2.建立資產管理責任機製。《會計法》第四條規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對此,建議全麵實施資產管理責任製,明確責任人。實行單位主要負責人為全麵責任人、分管領導為主要責任人、使用部門的人員為直接責任人的三級管理責任製,使單位主要負責人真正承擔起資產管理的責任,並形成完整的資產管理體係,以此來解決國有資產管理弱化的問題。

3.明確分工,增強資產管理責任意識。《會計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記賬人員與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並相互分離、相互製約。”對此,記賬人員與財物保管人員都應分離,做到“管賬的不管物,管物的不管賬”,不能身兼兩職,使財會人員的責任和保管人員的責任真正落到實處。

4.加強製度建設,健全基礎工作。應從資產的購置、驗收、使用、調撥、轉讓、報廢、報損等各個環節加強製度建設,堵住資產流失的漏洞,使資產管理製度化、規範化。要進一步建立和健全固定資產賬(含總賬、明細賬)、卡和使用部門資產台賬、低值易耗品備查登記簿,這是一項基礎的工作,可以從根本上解決賬實不符、有賬無物或有物無賬等問題。

5.規範資產處置行為,嚴格資產審批製度。各部門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是保證行政事業單位事業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不得用國有資產進行抵押、擔保,以防止由此引發的資產損失。各部門占有、使用的資產,凡需進行處置(包括產權轉讓、無償調出、出售、報損、報廢等)和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都應嚴格按《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實施辦法》及清產核資有關文件等規定的程序和批準權限,實行嚴格的審批製度,不得越權擅自處置。

6.進一步更新工作手段,實現管理現代化。管理部門要改進目前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建立新型的、科學的管理模式。要建立資產管理信息係統,對資產數量和質量的監控,把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結合起來,資產管理與資金管理結合起來,資產的價值管理和實物管理結合起來,及時記錄反映行政事業單位的資金運作、資產存量和變量,真正發揮存量資產的效能。

7.強化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的管理。非經營性資產是行政事業單位在保證完成本單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資產。將非經營性資產轉化為經營性資產有利於充分挖掘資產潛力、盤活資產存量,拓寬籌融資渠道。但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的管理不善,也將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和損失。因此,單位用非經營性資產從事經營活動,首先必須建立健全非經營性資產的審批製度和審批程序,必須報經財政管理部門批準。其次,必須通過資產評估,由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對該項非經營性資產進行評估。再其次,單位必須建立非經營性資產專項管理製度。包括設立台賬、建立經營性資產保值增值目標考核辦法。最後,實行非經營性資產的有償使用製度,收取資產占用費,嚴格規範資產所有者、投資者、經營者之間的關係,杜絕化國有為集體、化集體為個人的現象,確保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獲得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