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在能不能開創業板的問題解決後,開一個什麼樣的創業板,以及如何積極穩妥地推進創業板市場建設便成了再次爭論的焦點。為此,筆者在2003 年10 月29日撰寫了這篇內部報告。該報告上報中央辦公廳後,受到了中辦領導的重視。於是,中辦領導邀請我們於11 月份寫了另一篇報告(見附2.7),並通過中辦內部刊物報呈中央領導和國務院領導參閱。
推進創業板市場建設是《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若幹問題的決定》的一項重大決策。然而,“何時推出創業板”、“推出什麼樣的創業板”以及“如何開設創業板”等問題依然值得深入研究。借鑒國際經驗,結合我國國情,我們認為:我國應當早日著手創業板市場建設的實質性工作,但在具體操作過程中又必須處理好五大關係,並按照“中小企業取向的兩步走戰略”分步驟地推進創業板市場建設。
一、應從戰略高度認識開設創業板的緊迫性
我國創業板有關問題的研究起始於 1997年末國務院啟動“國家創業投資機製研究”之時,當時有關部門主要是從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和為創業投資提供退出通道出發來研究開設創業板。不料後來有人從中國缺乏發展高技術的比較優勢角度,提出中國不具備開設創業板的現實條件。還有人認為,創業投資退出是若幹年之後的事,目前不必急於開設創業板。因此,有必要從整個國民經濟發展全局這個戰略高度來認識開設創業板的緊迫性。
(一)創業板市場是我國發展創業型經濟所不可或缺的強大動力
早在1984年,美國著名管理學家德魯克就曾指出,支撐現代經濟發展的已經不再是傳統的“五百大”了,隨著知識型經濟的發展,中小企業正在日益發展成為創造就業崗位和社會福利的生力軍,以至於現代經濟越來越呈現出“創業型經濟”的特征。而對於廣大的仍處於創業過程中的中小企業而言,按照傳統股票交易所的持續贏利標準來考量其是否符合上市條件,則顯現無法滿足其到公開市場上進行直接融資的需求。而另一方麵,隨著投資者投資理念的日趨成熟,投資者也開始變得能夠基於企業的成長性而對未來收益進行預期,並承擔起相對較高的市場風險。正是在這種背景下,創業板市場得以應運而生,並成為推動創業型經濟發展的重要資本力量。微軟、蘋果電腦等一大批明星企業(包括聯邦快遞這樣的傳統產業領域中的高成長企業)即是各類創業板市場培育出來的。據世界交易所聯盟 1999 年的一份報告,在52 個會員交易所中,當時已經有34個交易所建立了中小企業市場(SMEsMarket),6個交易所正在考慮之中。盡管受科技泡沫的影響,2000年全球創業板市場連同全球經濟和主板市場一起,都經曆了一次大調整,但韓國的 KOSDAQ、日本的 JAS-DAQ、英國的 AIM卻漸露頭角,成為全球創業板市場的新亮點。據統計,即便是在2001年全球股市最困難時期,全球創業板市場上市公司仍達 10 208家,占全球全部上市公司的35%;市價總值為3.2萬億美元,占全球全部股票市價總值的12.5%;交易量為11.5萬億美元,占全球全部股票交易量的 32.2%。就我國而言,大型企業不僅要麵臨知識經濟的挑戰,而且還深受現行產權製度的影響,因此,扶持中小民營企業,發展創業型經濟,便顯得格外的重要。而一個缺乏資本市場支撐的創業型經濟是不可想像的。
(二)創業板市場是培育多層次資本市場體係的中堅環節
創業板市場不僅可以直接為高成長中小企業提供一個在公開股權市場上進行融資的場所,還可以通過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係中發揮中堅作用間接推進整個資本市場的發展。對主板市場而言,創業板市場不僅分擔了主板市場的壓力和風險,而且起著為主板市場培育高質量上市公司和提供退市機製的作用。對場外交易市場而言,創業板市場則為廣大小型企業最終發展成為可望到主板上市的大型企業發揮著橋梁的作用。尤其是在我國,創業板市場的中堅作用將更加突出。一方麵,現行主板市場存在著體製性缺陷,而開設符合國際規則的創業板有利於促進主板的健康發展和改進完善。另一方麵,我國作為後發展國家,已經不宜再像西方國家那樣,經曆場外交易市場漫長的自發發展之後,再在此基礎上整合出全國統一的創業板市場。借鑒國際經驗,優先發展規範的創業板市場,才能更好地帶動地方性場外交易市場的發展。況且,我國也不具備像國外當年遍地開花發展地方性場外交易市場的條件。在國外,由於產權從一開始就是明晰的,企業的信譽意識較強;由於政府機構也建立有破產機製,這使得地方政府的自我約束意識較強;所以,各地設立場外交易市場的企業信用基礎和政府監管基礎都比較紮實。在我國,由於長期受計劃經濟體製影響,企業信用意識還較難在短期內提高;在目前的行政管理體製下,地方政府參與地區經濟建設的驅動力較強,而自我約束能力卻較弱;因此,各地設立場外交易市場的企業信用基礎和政府監管基礎都比較薄弱。在這種情況下,更為現實的選擇便是優先發展全國統一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監管的創業板市場,並最終帶動場外交易市場和產權交易市場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