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報表由於形式的限製,它是按大類項目列示的,它隻能非常概括地反映各主要項目,至於各項目內部的具體情況及其背景情況,往往難以在表內反映,所以,需要在附注中提供有關重要項目的明細資料。
對報表重要項目的說明,是按照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報表及其項目列示的順序,采用文字和數字描述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的。報表重要項目的明細金額合計,應當與報表項目金額相銜接。
下麵列舉部分報表項目的說明格式:
應收賬款
①應收賬款按賬齡結構披露的格式
存貨
①存貨披露的格式
債務重組債務重組是指在債務人因出現資金周轉困難、經營陷入困境或者其他原因,導致其無法或者沒有能力按原定條件償還債務時,債權人同意債務人現在或者將來以低於重組債務賬麵價值的金額或者價值償還債務。債務重組的方式主要包括:債權人減免債務人部分債務本金或者利息,降低債務人應付債務的利率等。
債務重組的結果:債務人少償還債務的部分通常會產生重組收益,債權人因不能全額回收債權往往會產生重組損失。
正是由於債務重組可以產生收益和損失,一些公司往往在債務重組方麵大做文章,把它作為調節利潤的有利武器。例如,曾經轟動全國的鄭百文債務重組方案中,信達公司2000年11月30日與鄭百文簽訂債務豁免協議,該協議規定,免除鄭百文的1.5億元人民幣債務。該筆債務重組按照會計準則的規定,鄭百文應把重組債務的賬麵價值減記至將來應付金額,減記的金額作為重組收益,計入當期損益。由此鄭百文可以獲得1.5億元人民幣的重組收益計入當期利潤。一個嚴重虧損的企業可能因債務重組立即成為盈利企業。
由此可見,債務重組可能會使報表閱讀者對企業經營狀況發生誤解。因此,必須在附注中說明債務重組的相關信息,例如,重組的方式、因重組而獲得的收益或損失等。
或有事項或有事項是指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其結果須由某些未來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才能決定的不確定事項。比如,未決訴訟、債務擔保、產品質量保證、承諾、虧損合同、重組義務、環境汙染整治等。或有事項是現存的狀況,是資產負債表日的一種客觀存在。它的結果對企業是產生有利影響還是不利影響,或雖已知是有利影響或不利影響,但影響有多大,隻能由未來發生的交易或事項來確定,現在尚不能完全肯定。
由於或有事項是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狀況,因此,未來可能發生的自然災害、未來可能發生的交通事故、未來可能發生的經營虧損等事項不是或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