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P2P賬戶資金存在的風險主要有兩類,一類是資金被挪用的風險,即道德風險,另一類是期限錯配的風險,也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資金池”。
“實現資金存管,實際上是監管層進一步明確將P2P定位於金融信息服務平台,實現定位便要保證每一個項目的真實性,信息披露要充分。”海金倉CEO戴凱認為這也包括告知投資人資金存放在什麼地方。“對於他們來說,銀行相對而言比較透明、穩健,感覺這個地方比較放心。”他表示, 盡管是存管在銀行,資金的撥付使用仍由平台發指令,但借貸過程中的資金流信息透明完整,容易辨別和杜絕防範資金池、自融、資金錯配的發生,因為每一筆資金的往來都是有記錄的,可以檢索和回放。
在戴凱看來,如果整個資金流動的鏈條可以做到全部回放,那麼一旦要出問題,便可以提前顯現。盡管目前監管層不可能對所有的P2P平台資金往來進行監管,但出現問題之後,可以把數據調出來進行複核,這已經是很大的進步。理想的P2P平台信息監測還應設有預警係統,但目前做到這一點還有難度。
針對80、90後年輕投資群體建立的P2P平台兩隻老虎,目前由第三方支付機構彙付天下負責資金托管,CEO姚歡表示,將投資人、借款人的賬戶與平台相隔離,符合P2P作為金融信息服務平台的定位。
但他同時也提到目前由第三方托管資金可能產生的問題,“有的P2P 項目采取每月返息形式,如果投資人沒有及時取出,那麼這部分錢就存放在托管資金的第三方支付機構的賬戶上,眾多賬戶累積起來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他表示,對於第三方支付機構來說,是不允許資金沉澱的,這與其支付通道的定位不符。而如果第三方支付機構與銀行合作,可以實現各司其職,前者負責做好支付通道工作,後者和儲蓄一樣,負責存管資金。
如此看來,如果P2P平台越過第三方支付機構,直接與銀行合作會更簡單,還能節約成本。但業內普遍認為,目前銀行對於接入P2P平台資金存管的門檻非常嚴格,不僅要求存入較高金額的風險保證金,還需要相關機構出具擔保函,這便將很多中小P2P平台擋在門外。同時,第三方支付對P2P平台以及整個互聯網金融領域的服務相對成熟,而多數銀行或許不會拿出更多的精力來研發與P2P平台對接的各種軟件,提供專門的服務。
因此目前由銀行負責資金托管的P2P平台都擁有雄厚的資金實力。此前宜信公司旗下的P2P平台宜人貸與廣發銀行達成了全麵的P2P資金托管合作,民生銀行也與人人貸、積木盒子、金信網等多個P2P平台簽署了戰略合作協議。首創金服日前也表示,從設立伊始就與第三方支付達成了托管協議,嚴格保證項目資金一一對應。目前正積極和各家銀行討論資金托管的方案,預計年底之前完成資金的銀行托管。但其也表示,由於目前銀行存管的最終方案沒有確定,對於成本也沒有明確的預估,企業更加關注銀行存管方案對於自身業務模式的適應性和協調性。
“《指導意見》裏提到銀行可提供的服務是‘資金存管’,而非‘資金監管’,因此銀行所扮演的角色隻是存放工具,並不會監督資金的來源、使用和去向。”在合力貸CEO劉豐看來,在國家層麵對於銀行存管具體要求和規定還未落地時,無論是利用第三方支付機構托管資金,還是對接銀行存管資金,都不能規避資金被挪用的風險。
對此他解釋道,采用第三方支付機構托管資金,要為每位投資人開設虛擬賬號,可以實現資金和平台的物理隔離,這就好比分層的錢夾,將不同用途的錢放在不同的夾層中,看起來很清晰,便於查賬。但對資金的流向和使用發號施令的仍然是平台自身,並沒有獨立機構對此進行有效監管。而即便由銀行來負責資金存管,在平台動用資金時,銀行也無法鑒別借款人是真是假。因此目前規範的P2P平台多是依靠自身道德約束,不違規觸碰投資者的資金,而不是製度約束。他表示,如何通過第三方支付機構和銀行的資金存管提升平台信用度、保證資金安全,還有待國家監管層出台更為詳細的製度文件。
P2P將緩緩褪下“擔保”糖衣
業界討論已久的P2P行業去擔保化,在各監管部門陸續出台的政策文件中都有了明確的規定。
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聯合發布《指導意見》,其中第八條規定:“個體網絡借貸要堅持平台功能,為投資方和融資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資信評估等中介服務”,“不得提供增信服務,不得非法集資”。
8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則進一步明確:借貸雙方通過P2P網貸平台形成借貸關係,網絡貸款平台的提供者僅提供媒介服務,則不承擔擔保責任,如果P2P網貸平台的提供者通過網頁、廣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證據證明其為借貸提供擔保,根據出借人的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判決P2P網貸平台的提供者承擔擔保責任。
P2P去擔保化這個話題,從去年年初就開始了。銀監會領導2014年曾在公開場合表示:“P2P本身不得進行擔保,不得承諾貸款本金的收益,不承擔信用風險和流動性風險等。”
眾所周知,P2P從本源上來說個舶來品,以美國的 Prosper和Lending Club來說,它隻是作為一個撮合的中介,是不存在“兜底或者擔保”之說的。 Prosper和Lending Club都有著破產後備計劃,一旦平台破產,就會有第三方機構來接管平台的運營,繼續服務於消費者。Prosper已經創立了Prosper Funding,保護所有的消費者免於Prosper破產風險波及。但在中國,由於國情所限——征信體係並不健全、監管細則尚未落地,平台信息披露標準和渠道不明晰,互聯網金融的市場也不成熟,投資人對於風險沒有足夠的辨別能力,目前幾乎所有的P2P平台都有擔保製度,或是提供類擔保的風控措施。
目前P2P平台的擔保模式主要有兩類,一類是以首創金服、合力貸等為代表的第三方擔保模式,由第三方擔保機構對投資者的本金和收益提供全額或部分擔保,或由第三方擔保機構對借款人的抵押物承諾回購。另一類是以人人貸為代表的風險保證金模式,即從服務費中提取一定比例資金存入風險備用金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