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7章 構建糧食生產穩定發展長效機製的政策措施(2 / 3)

3.深化農技推廣體製改革,逐步建立公益性推廣機構為主導的多元化農技推廣體係。按照公益性職能和經營性業務分開的原則,合理設置基層的農技推廣機構,明確公益性推廣機構的職責,國家財力要保障其正常運轉;經營性推廣機構走向市場,政府給予一定的優惠政策扶持。鼓勵科研單位、大專院校、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和產業化經營的龍頭企業開展多種形式的農技推廣服務。組織實施農業科技入戶工程,加強對農民的培訓,引導農戶推廣應用新品種和新技術。

(四)繼續完善糧食生產的組織經營製度

生產經營政策不僅決定著糧食生產的效率,也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影響糧食生產者收益的重要因素。在新時期必須堅持長期穩定家庭承包經營基本製度,推進糧食生產適度規模經營,積極發展多種形式的產業化經營。

1.長期穩定家庭承包經營製度。繼續穩定和完善農戶家庭承包經營,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權。依法保障農民對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收益權、轉包權,擴大使用權權能。進一步賦予農民承包土地的抵押和入股等權利,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物權化。

2.鼓勵糧食生產適度規模經營。在穩定並完善農村土地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上,有條件的地方可根據自願、有償的原則依法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良種補貼、農機補貼等政策要向種糧大戶傾斜,鼓勵發展糧食生產的適度規模經營。

3.積極發展糧食產業化經營。鼓勵國有糧食企業、中介組織等采取訂單收購、建立糧油生產基地、建立利益分配機製等手段與農民形成共同利益體,發展多種形式的糧食產業化經營,延長糧食生產的產業鏈。建立和完善利益聯結與分配機製,切實解決訂單兌現難問題。發展糧食產業化中介組織,對產前、產中、產後各個環節實行全方位的社會化服務。

(五)加大對糧食生產主體的收入支持力度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保護和調動種糧農民積極性,關鍵是保障農民獲得穩定的種糧收益。要圍繞保障種糧農民收入的目標,采取利益平衡手段,調動主產區和種糧農民的生產積極性。

1.逐步完善種糧農民的收入保障製度。逐步增加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的規模,提高補貼標準。完善補貼方式,在發揮政策導向作用的前提下,降低操作成本。盡快出台《農業補貼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將對種糧農民進行補貼政策製度化和法律化。努力克服化肥、農藥等主要農資價格波動對種糧農民收入的影響,建立製度化的農資綜合補貼製度。

2.加大對產糧大縣財政扶持力度。逐步增加產糧大縣的財政轉移支付,幫助解決財政困難問題,保護地方政府發展糧食生產的積極性。調整中央財政對糧食風險基金的補助比例,產糧大縣不再承擔配套任務。

3.處理好糧食產銷區利益平衡關係。在加強主產區建設的同時,對非主產區特別是主銷區的糧食生產能力建設也要提出明確要求,遏製糧食麵積和產量的過度調減。鼓勵銷區到產區投資建設糧食生產基地,采取多種方式籌集資金,建立主產區與主銷區之間的利益協調機製,支持主產區加強糧食生產能力建設。

(六)增強糧食生產的抗禦風險能力

防範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既是糧食生產穩定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保護種糧農民利益的重要內容。要建立健全災害防控體係,盡可能降低各種災害對糧食生產的影響;健全完善糧食市場體係,盡可能減少種糧農民的利益損失。

1.健全糧食生產災害防控體係。建立糧食生產的重大自然災害和病蟲害防控應急反應和處理機製,努力提高監測預報水平,做好防災的各種物質儲備,製定各種災害的防範和救助預案,確保災害發生時能夠及時反應和有效救災,把災害損失降到最低水平。

2.完善糧食市場體係。積極完善糧食市場準入製度,促進購銷主體多元化。改進加強糧食市場監管,促進糧食批發市場建設,努力形成全國統一、開放有序、公平競爭的糧食市場流通格局。完善農產品期貨市場,逐步增加上市品種,完善交易製度,充分發揮期貨市場的價格引導和套期保值、規避風險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