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5章 發展糧食生產的國際經驗及其對中國的啟示(3 / 3)

6.稅收和信貸支持

除上述扶持政策之外,很多國家還對農業和糧食生產采取優惠性的稅收政策。同時,針對商業性金融機構不願意進入農業和糧食領域的特點,各國還采取了發展政策性農村金融等扶持政策。

歐盟各國對農業和糧食生產提供各種優惠和支持。在德國,政府向農民收取的稅種少於其他職業的從業人員,農民隻繳納土地稅和所得稅;法國對農民購置農機具給予10%的稅收回扣,購買農機燃料免稅;意大利對農業機械的進口減稅11%,農用動力燃料油的增值稅也由12%減為6%。

信貸支持方麵。法國農業信貸銀行和地區農業互助信貸銀行是麵向農業的專業金融機構,提供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短期貸款期限為1年左右,主要用於購買種子、農機具和牲畜,長期貸款不超過30年,主要用於購買土地和興建建築物。農業貸款的利率大約是非農業貸款的50%,對於用於購買農機具和土地的中長期貸款,利率更低。銀行的利息差額由財政負責補貼。西班牙運用銀行信貸手段,向農民提供大量優惠貸款。通過農貸利息補貼製度和農業發展資金援助製度,采取利息補貼、損失補貼、債務擔保以及其他類似的資金援助形式,向農民提供長期的低息貸款及其他優惠貸款。

(二)發展糧食生產的國際經驗對中國的啟示

從國外發展糧食生產的主要政策看,既有結合本國國情、製定相應支持政策的特殊性,又有不斷調整政府行為和手段以適應市場化、國際化趨勢的普遍性,對中國完善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建設政策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1.要高度重視糧食安全

糧食是當今世界重要的戰略資源,是一國經濟發展和政治穩定的基礎。世界各國都對發展糧食生產,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給予了相當重視,采取了各種措施保障糧食供給,使國家的糧食自給率保持在較高水平。從全球範圍來看,上個世紀60年代以來,穀物自給略有盈餘。總體上發達國家自給率比較高,2002年發達國家平均穀物自給率為110%,多數發達國家平均穀物自給率都在90%以上,即使是發展中國家,平均自給率也達到了88.7%。日本、韓國等國家為保障本國糧食自給甚至付出重大代價。這充分表明無論是在什麼樣的條件下,都應對糧食生產予以高度重視。

2.切實保護和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

世界各國特別是發達國家在糧食供大於求的情況下不一定追求當期產出水平最大化,甚至采取休耕等手段控製產出水平,但都把保護和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作為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基礎性工作。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無論是土地資源比較豐富的國家,還是土地資源相對匱乏的國家,大都建立了符合自身國情的農業科研推廣體係,加強糧食生產基礎設施建設,提供政策性保險、信貸服務,超前建設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因此,必須將農業的基礎設施建設、農業科技進步、資源環境保護等基礎性工作作為保護和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的長期性和先導性措施,堅持長抓不懈。

3.充分保護和調動種糧農民的生產積極性

農民是糧食生產的微觀主體,是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建設政策的直接執行者和政策效果的具體承擔者,他們的生產積極性是決定糧食生產效率最重要的因素。各國政府大都選擇把保護和調動生產者的積極性作為政策的切入點。美國的貸款差價補貼、直接補貼和反周期補貼政策的對象都是農場主。日本稻作安定經營基金和對山區、半山區農民的直接補貼製度,政策受益對象也是農民。因此,在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建設的政策選擇上,必須采用那些能使農民直接受益、能夠有效調動種糧農民生產積極性的政策手段和措施。

4.靈活調整糧食生產政策的目標和手段

不同時期糧食供求形勢不同、內外環境也不一樣,糧食生產政策的目標和手段也應相應調整。歐盟在20世紀60年代農產品供給不足,於是以較高的幹預價格水平並配以門檻價格控製進口,鼓勵本國擴大生產。到了70年代中期,主要農產品實現了基本自給乃至過剩,於是又采取了鼓勵出口為基本手段的對策。以往對農民的收入扶持大都是通過價格支持形式,而隨著糧食供求形勢的變化和國際貿易環境的變遷,補貼政策又由價格支持和價格補貼轉向直接補貼。因此,在目前糧食生產和流通環境複雜多變的情況下,應根據形勢變化及時調整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建設的有關政策。

5.促進扶持政策法製化、長期化

與政策相比,法律法規的實施更具有權威性和長期性。美國《2002年農場安全與農村投資法案》的實施期為2002-2007年,為期6年。《歐盟2000年議程》就確定了2000-2006年的農業預算支出水平,並且明確了2000-2001年的重要農作物幹預價格和糧食的直接補貼標準。日本的《針對山區、半山區地區等的直接支付製度》是落實《農業基本法》和《食品·農業·農村基本計劃》的具體政策措施之一,權威性高,而且沒有最終期限,第一期暫定為5年。各國的扶持政策大都以法律、法規的形式公布,具有很強的權威性,而且期限都比較長,相對穩定,易於給農民形成比較穩定的預期。因此,加強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建設,應及時將各種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法製化、長期化,保證政策的權威性、穩定性和可預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