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章 加入WTO後促進中國機電產品國際競爭力提升的措施(2 / 3)

此外,還應完善《外商投資法》,限製外商投資中的控股比例,避免外商對企業的壟斷和控製,對外商投資企業中技術轉讓應有明確的規定,盡量減少和避免在技術引進中存在的盲目引進和重複引進技術的現象,同時保證在合資企業中我方技術人員進入企業的產品開發部門,使合資企業中的中方能夠逐步掌握產品生產中的核心技術,提高技術引進的質量。

三、盡快做到與國際技術標準和環境標準相一致

“入世”後,中國對國內機電企業的保護將由過去的關稅、非關稅措施,轉變為采用以技術壁壘、環保壁壘為主的國際通用做法。為此,政府應加快中國技術法規標準和措施的國際標準化進程,認真研究國際製度,並與其保持一致,在原有立法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的基礎上進一步健全相關法規。此外,有關部門如國家商檢局、認證機構應當積極執行國際標準和國家標準,並結合中國行業特點和檢驗、鑒定、認證要求,製定相應的行業標準和技術操作規程,有效地為中國出口跨越技術壁壘創造條件。機電產品生產企業也要積極推進出口機電產品的國際和區域技術標準認證、國際質量保證體係認證、國際安全技術認證和國際環保認證,積極防範和突破新形勢下的技術壁壘和綠色貿易壁壘。這是機電產品出口持續增長和對外貿易方式創新中的重要基礎工作,是新世紀中國機電產品進入世界市場的關鍵環節。

四、運用產業政策手段,促進機電產業的結構升級

政府應對資本和技術密集型的高新技術機電產品的生產給予一定的支持,以抵消入世後貿易自由化對這些產業造成的衝擊,促進機電產業的結構升級。為此,應加大政府對機電產品生產企業的金融支持,拓寬企業融資渠道,完善出口信用保險和擔保機製,促進高新技術機電產品的出口。應著重完善高新技術機電產品科技成果轉化的風險投資和融資體係建設,在國家科技開發銀行政策性金融機構未建立之前,先行建立促進高新技術機電產品出口的專業性風險投資公司。為提高機電產業的技術水平,政府應製定明確的技術引進戰略目標,結合經濟體製改革,組織、協調各方麵的優勢力量,扶持企業的產、學、研合作,並鼓勵組建技術創新綜合服務機構,多渠道吸納資金,在加強國內機電產業自主研究和開發的同時,有重點、有選擇地引進先進技術,特別是加大引進高新技術的力度,以增強中國機電產業的技術開發與創新能力。

第三節 提高國際競爭優勢,中國機電企業應達到WTO規則要求

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要實現現代化,縮小與發達國家的差距,關鍵要走出一條既有較高速度又有較好效益的經濟發展道路,實現經濟增長方式由粗放型到集約型轉變,使經濟的發展轉向注重提高質量和效益,注重優化結構,與社會發展生態環境形成良性循環,實現中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一、促進機電企業建立現代企業製度,加快國有機電企業的資產重組,開拓國際市場

加入WTO後將加速中國各級政府職能的轉變,真正做到政企分開,不直接幹預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進一步確立企業在市場經濟的主導地位,使企業盡快成為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的主體。同時,加快機電生產企業的經營機製改革,建立產品聯盟和行業聯盟,大力推進機電企業經濟體製改革,加快經營機製轉換,強化企業內部管理,使企業成為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在國際市場上有競爭能力的外向型企業。

在按照建立現代企業製度的要求改造國有機電產品出口企業的同時,以市場為導向,以資本為紐帶,進行資產重組,推動和扶持有條件的機電產品外貿和生產企業向國際化、集團化、大型綜合商社和大型跨國工貿集團發展,以增強拓展市場的整體勢力和能力,壯大規模,實現規模效益。還要加強工貿結合,重構外貿企業和生產企業的關係。

在機電企業通過資產重組,形成大型企業集團的過程中,可以借鑒美國、西歐企業集團發展的模式,確立核心企業,並通過投資、兼並、收購、持股、控股等方式,建立子公司、關聯公司,形成具有眾多子公司的跨國企業。然後通過將零部件生產承包轉移出去,建立生產協作企業。這樣,按照企業自身優勢和發展的要求,以利潤最大化為宗旨,組建企業集團,實現規模經濟。並通過企業製度創新、體製創新和管理創新,構造資產資本高效運營的新機製,開辟綜合化經營道路,從單一經營型、單純生產型向資產資本結合的複合型經營功能發展,將企業重組和新產品開發、產品結構調整有機結合起來。利用加入WTO的有利時機,充分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積極開展國際化經營,實現機電產品出口市場的多元化,除日本、歐盟和美國以及東盟等傳統的出口市場外,還應積極開拓其他市場,以使企業的國際競爭實力大大增強,更好地開拓國際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