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四歲,會讓梨”——孔融四歲會讓梨的故事作為提升個人素質教育的範例是合適的,但依靠它來管理卻是不可取的。假如孔融一個人在家,有兩筐梨,有大有小,拿一個大梨也不見少,父母不會發現,孔融會怎麼做呢?恐怕內心還是想吃個大梨——“我也想嚐嚐這個大梨是什麼滋味。”可見,僅僅建立在自我基礎上的限製力是有限的,也是會失效的。
西方也有一則類似中國“孔融讓梨”的兒童啟蒙教育事例——“分餅的故事”,但反映出的倫理精神則大相徑庭。它正視人性,值得我們學習:
兄弟二人爭吃一張餡餅,誰都希望得到最大的一塊,哥倆爭執不下,父親走過來說:“我知道,你們都想吃塊大餅。這樣,我給你們出個規則,在遵守規則的前提下,你們倆想怎麼分就怎麼分。”兄弟一致表示同意,父親說:“你們誰選擇了用刀將餡餅一分為二的權利,誰就必須放棄先選擇餡餅的權利。”父親的方法被采納了,結果哥倆拿到了幾乎同樣大小的餡餅。因為父親的方法保證了:兄弟二人不論誰拿起餐刀都會力求將兩塊餡餅切得同樣大,否則自己隻會得到較小的一塊。
可見,強大的超我可以保證一個人越想利己,越要考慮別人的利益。
國家的任務不是製止個人行為,而是鼓勵能為公眾帶來更大利益的個人行為,並通過規則引導個人為公眾服務。西方發達國家的法律肯定任何人都有追求個人利益的權利,隻是強調在追求個人利益的同時必須符合一定的道德和原則,不允許破壞社會公正。
自私不可怕,可怕的是沒有嚴格的超我——規則。
2.仇富心理產生於“不公”,而非“不平”
有人說:當今社會的一些不和諧現象以及仇富心理的產生,是由於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人們貧富差距不斷擴大的結果。其實,社會的不和諧之處及人們仇富心理的產生不是因為收入差距本身,而是由於造成收入差距的那些不公現象。換句話說,人們真正恨的不是不平,而是不公——恨不遵守超我的現象。
那些一夜暴富的貪官和罪犯是道德上的墮落者、法律的破壞者,人們當然恨之。而對那些靠誠實勞動積累起巨額財富的人,人們心中不僅不會產生仇恨,反而會有更多的愛戴和尊敬,甚至會把他們當作自己學習的榜樣。
要說收入差距的話,你的財富與比爾.蓋茨的差距最大,請問你恨比爾.蓋茨嗎?當然不會,不僅不恨他,甚至還喜愛他,崇拜他!這是因為比爾.蓋茨依靠自己的勤奮聰明致富,是通過誠實勞動創建了財富帝國。同樣道理,你恨李嘉誠嗎?你恨成龍嗎?不恨,甚至崇拜都來不及!他們的車停在小區裏,有人會劃傷他們的車嗎?不會!如果知道是李嘉誠或成龍的車,甚至有人會站在車旁保護,希望順便能得到他們的親筆簽名。可見,依靠合法途徑致富的人,不僅不會引起民眾的仇視,還會贏得人們的尊重和敬仰。
隻要遵守規則,勝利的人理直氣壯,失敗的人也心服口服。下棋時用的計謀稱為“好招”,因為這是在大家認同的規則下。因此,遵守超我是社會和諧進步的重要前提,強大的超我是保證人們行為正軌的重要力量。當然,在完善超我的同時,我們也要注重自身素質的提高,通過學習和教育來提高自我,增加主動遵守超我的自覺性。
我們現在所提倡的人性化管理,就是在法律上要強調“分餅”規則,而在教育上要體現“讓梨”的精神。
利他就是利己
超我表麵上是約束個體的要求,可實際上,它是保護每個人的需要能在更大程度上得到滿足。人類為什麼要組成國家、參加組織?從人性的角度來講,每個人都想無拘無束,沒有人願意被別人管。但如果真的沒人管你,讓你自由自在,別人也無拘無束,你的本我需要可能難以得到滿足,你甚至都無法在這個世界上生存。因為一個孤立的人連老虎、獅子都對付不了,更何況還有同類的你爭我奪、自相殘殺。
為了使自己能更好、更長久地滿足本我,我們找到了一個好方法,即按照一定的規則組成國家和集體。每個人都犧牲一些自由,得到一些保護。大家團結起來,共同遵守規則,有秩序了,也就更有力量了。我們建築堅固的屋舍以避風雨,發明強大的武器來保衛自己,製定嚴格的製度以約束同類的行為,這樣我們才能平安幸福地生活。這就是國家誕生的原因,我們得到了保護,而代價就是要受超我的約束。
因此,個人的利己並不等於無政府主義,法律明確界定了個人讓渡給國家的權力,從而使自己保留的權力明晰,不可侵犯。一位美國法官說:“正因為我的權力是被法律規定的,所以才不是無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