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案 命喪貪途 260章 真假(2 / 3)

咦?

他突想,嚴格來說,車子停下的地點,或說自己站立著的附近,應該就是小七打電話的發信點啊?怎麼沒看見人呢?

方樂左右移動了一段距離,看見不遠處有個巷子——更準確說,不是巷子,而是兩個商店建築之間的一個很短的縫隙,這縫隙被旁邊的飯店之類利用,成了放置垃圾桶的地方,即便站在入口都能聞到餿味。

這裏頭幾乎一目了然,是不可能藏人的。

然而方樂鬼使神差走了進去,捏著鼻子。

為了視線方便,還開了手機電筒。

然後他發現了了不得的東西……

必須告知警花……介於洛靜手機就在自己這兒,他於是打給小韓:“喂,小飛麼,目標找沒找到……沒找到?我想不必找了,你把你師姐他們都叫回來吧,就是車旁邊……”

幾分鍾後,洛靜和小韓抵達了現場,鑽進了氣味兒熏人的巷子裏。

方樂手指一個垃圾桶旁邊,說:“我們被那個小七騙了,對方使用了小花招,你們看這個——”

方樂所指的地麵有個黑色塑料袋子,袋子口開著,裏頭有兩部未鎖屏狀態的手機,手機下麵還有個白色毛巾,毛巾上有部分已近黑色的汙漬。

大作家講解說:“還記得前麵莎莎賓館姚麗死亡案時我對她情夫許韜可能犯案時的推斷吧,這個小七估計就是利用了那一套,在這裏放了兩部手機,都開擴音器,並用第三部給其中一部打電話,間接跟我們聯通,而我們一直追蹤的隻是剩下那部手機的信號,因為一直被丟在這個地點,所以信號一直沒動過……看來這小子夠聰明。”

或者正好看過他發表的那部小說。

小韓吃驚說:“用了三部……他手機不少啊。”

方樂吐槽:“都是偷的唄。”

洛靜戴上手套,撿起其中一部手機,稍微瀏覽了下,說:“這一部正是前麵被竊的那名女機主的。”

那麼袋子底部的血毛巾——

洛靜即刻吩咐:“小飛,去車裏取三個物證袋來,分別將手機和血毛巾封裝起來,尤其血毛巾,會是我們後麵辦案的物證,不可以有失。”

“哦。”小韓蹬蹬蹬跑向車子……

物證被分別包起來後,洛靜吩咐收隊,眾人坐車連夜趕回西沙分局。

途中洛靜問方樂:“對於小七的這個供述,你怎麼看?”

方樂先提要求:“我想聽一遍錄音。”

“沒問題……”

又聽了一遍小七的供述後,方樂搖頭說:“我聽不出明顯破綻,倒不如說符合細節事實的地方很多,尤其是他說的關於蔡龍昌的被害過程,並沒有簡單說蔡龍昌被刀刺傷然後死亡,而是說慢慢放倒又用毛巾堵住傷口防止血液噴濺,外加製止了蔡龍昌的部分掙紮,這實際上會耗費掉一段時間,正好能對上我們前麵推測的由報警到警方抵達之間的那十分鍾。”

畢竟與命案直接關聯的三人都是在警方抵達的前一刻臨時逃脫的,要是蔡龍昌被果斷刺死凶手又馬上混入毆鬥人群裏渾水摸魚,可能就因為打鬥聲聽不見警笛而被一鍋端了,或者殺人後直接逃走,那麼警方也不可能看到摩托車的逃脫。

“而且,”方樂指向身前最大的那個物證袋,“這血毛巾就是個最直接物證啊,隻要證實毛巾上的血是死者的,毛巾又是東少的,或者上頭有東少的汗液成分,那麼小七的供詞就會可信許多。”

小韓擔憂說:“可現在東少在逃,我們怎麼證實毛巾是他的啊?”

方樂說:“很簡單啊,找人問唄……”

一回到西沙分局,洛靜就果斷命令夜審,先後提審白虎堂在押的十幾人,大多數人都證實照片裏那個稍微女性化的白色毛巾是屬於東少的,因為那個“老白臉”時常帶著這條毛巾,好隨時裝模作樣。

剩下的,就是等明天對毛巾上的血液或汗漬鑒定了(技術員們都下班了)……

警方思路清晰著的時候,那間地下室裏,兩個在逃的人卻心裏不平靜著。

兩人各自一張小床,背對著睡下了。

地下室裏的燈則關著。

這種時間點,他們沒有熬夜的資本,必須休息好,以應對隨時可能出現的變故。

想是這麼想,可胡麗琴發現自己根本睡不著。

她從聲音判斷,另一端靠牆床鋪上的東少也沒睡著。

她問:“阿東,沒睡麼?”

東少實話實說:“沒睡,琴姐。”

然後空氣中一陣沉默。

猶豫了一下,胡麗琴忽說:“我總覺得,那天開始的事情很奇怪。”

“奇怪?哪裏奇怪了?”東少的口吻忽有些緊張。

“都很奇怪,蔡龍昌怎麼可能設計那種局,臨時逃脫……而且你說這幾天街麵上都有警察搜捕的動靜,難道真的是來抓我們的?可按照常規,那次打架並沒在人群裏,影響不大,警察為什麼會緊咬著我們不放?是不是那之後發生了什麼,而我還不知道呢?”

“您想多了,琴姐……可能他們覺得是把我們都抓起來是大功一件吧,條子都這樣。”

東少盡量解釋。

但胡麗琴並不滿意,忽下決定,說:“明天我親自上街去看看情況!”

東少立馬急了,從床上坐起來,說:“琴姐,不可以呀,條子絕對在盯著您呢!”

胡麗琴反問:“你不是也外出了一趟,什麼事都沒發生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