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莫非他要認罪,或是要咬出誰來了?
洛靜趕緊人馬齊全地在審訊室見段承榮。
感覺是自家律師對其做了某種疏導,段承榮的態度大變,以顯得較為坦誠的語氣說:“首先,我要說,我沒有縱容任何人去奪取物證。”
嗯?!
“當然,”段承榮忙補充,“就算是我派了人幹擾了你們查案,那也是因為此案涉及了我的姐夫許韜,你們知道,我的生意要靠我姐夫,我不想他出事……這可不是我認為我姐夫就跟案子有關啊,但從東新分局到你們西沙分局不是都去見過我姐夫問話麼?”
“你想說的,隻是這個?”
“不、不,第二點,我承認我從17號到20號那幾天是訂了莎莎賓館的房間,但定那四個間同樣也跟案子本身無關,其實是我聽說了我姐夫包養了那個叫姚麗的情婦,所以在那裏蹲守想找到點兒實際證據,這樣可以為我姐姐的婚姻找個保障,就算是姐姐姐夫離婚了,那也算是許韜的一個把柄不是,這對我的生意是有好處的,畢竟當官的都怕跟情婦幽會的事曝光。”
“你是怎麼確認姚麗就住在莎莎賓館的?而且你一進賓館就訂了那四間與406相鄰的房,說明你早知道她具體住在了哪間房。”
“其實……是姐姐偷看姐夫許韜的手機,從微信對話裏得知了姚麗這個女人的存在,也知道了其住的地方,姐姐告訴了我,我則獨自做了上頭蹲守找證據的打算——這主意源自我自身,我姐姐並不知情的。”
“這也不能證明你沒有犯案。”
“我知道,所以還有第三點……如果你們說那個姚麗是被害的,那我可能知道點兒凶手的情報。”
“你知道凶手情報?”
“是的,我可以告訴你們,但是那個所謂的我派人搶奪物證的指控,你們必須撤銷。”
洛靜想了想,說:“隻要你協助捉到了真凶,這個應該不成問題。”
“那好……20號那天下午,就是聽說姚麗死的那段時間,我正好住在406一側相鄰的407房間,而我那邊的臥室恰好對著406的客廳,我把耳朵貼在臥室牆上,聽到了男女的激烈爭吵聲,但具體吵的什麼,我聽不清,反正姚麗最後被重重地打了一巴掌,因為後頭女聲就沒了,我才估計是打暈了。”
“起初我以為吵架和打人的男方正是姐夫許韜,但後來發現不是,因為爭吵的似乎是三個人,兩男一女,姐夫不可能帶另一個男的去情婦的包間。”
“男的有兩人,你確定?”
“我確定……而聽到406開門的聲音後,我從407的門縫裏向外看,看到了一個年輕男子的背影,他個頭挺高,感覺有一米八。”
“那麼另一名男子呢?”
“角度問題,加上或許走在了前麵,我沒有看到。”
“如果讓你根據視頻指認,你能辨析出是哪個麼?”
“我試試吧。”
洛靜命令:“小飛,你去取筆記本電腦來,讓他辨析莎莎賓館門口的視頻。”
“哦。”
視頻被取來後,洛靜讓調整到20號那天3點23分到4點之間,讓段承榮辨析由賓館出來的哪一個是他看見背影的那個男子(因為3點23分姚麗打完和許韜的電話4點段承榮走出賓館此時段該是兩男子的來訪時期)。
結果,段承榮看了三遍,苦笑說:“確認不出來,畢竟我當時看見的是背影,這裏都是出來的正麵。”
讓段承榮繼續辨析視頻,洛靜和方樂出來,警花眉頭深鎖,忽問:“你說,這個段承榮的陳述會是真的麼?”
方樂回答:“我也說不好,也說不定這個供認隻是段承榮用來脫罪的借口呢。”
“是啊。”
“不過……咱們可以分析他的口供細節呀。”
“怎麼分析?”
“他說他貼在407的臥室牆壁聽到了406客廳的爭吵,那到底能不能聽到呢?聽到爭吵的話又能否聽清爭吵內容呢?咱們又沒做過試驗。”
“嗯,那先去找馬輝吧。”
馬輝早已回來,就在刑事科學技術室,聽了洛靜的來意,大技術員無奈說:“試驗可以做,但並不能證實那個段承榮說的是真是假,因為要做實驗數據上就需要量化,但我們無法確定當時的爭吵分貝及變化,也不知道聽聲者的聽力能力還有爭吵者的嗓音頻率包括走動模式房間當時的布局等一係列幹擾因素。”
那就是沒法證實了?
但馬輝忽又說:“可如果你們要嚐試排除這個段承榮是不是凶手,我倒是有個更直接的辦法。”
“什麼辦法?”
“那你們首先要回答我一個問題。”
“請講。”
“段承榮身高有多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