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柯忽說:“其實,在押著曹仲離開的途中,我看見附近有個人影一閃,似乎是個女的。”
“咦?”小張撓了撓頭,“我怎麼沒發現呐?”
方樂說:“這樣的話,就不好辦了,要成了第一種情況,那個人是董儀珍的話,勢必藏起來。”
洛靜則說:“我擔憂,要是捉不到董儀珍,雙審的機會就會喪失,問口供會遭遇巨大障礙。”
小韓則說:“那現在審不審曹仲呢?還是等捉到董儀珍一起審?”
袁大偉說:“審,當然要審,這樣,依舊雙管齊下,老柯,你和小張繼續搜尋董儀珍,並查酒店後門附近監控,查曹仲家附近監控,找到立即逮捕!”
“是!”兩人接令。
“小洛,你讓鑒定的人去搜曹仲家裏、董儀珍家裏找到可用證據,另外曹仲的手機查一查,他的行李箱也查一查,一旦有了有利證據,立馬送到審訊室。”
“明白!”洛靜也說……
分局審訊室,袁大偉隔著桌麵,以較為悠閑的姿態看著曹仲。
他不是故作悠閑,而是桌對麵椅子裏的曹仲明顯一臉焦躁,沉不住氣,對方急你就閑,這是策略。
“袁警官是吧,我記得你去過我們公司,你們幹嘛把我抓來,還給我戴上銬子,請你們放開我,我還有急事呢!”
袁大偉說:“曹副總,你是聰明人,不相幹的話頭就不要用了,專門把你‘請來’,自然是因為你關聯到一樁案子,我們需要你的口供。”
“案子,什麼案子?”
“藍同榮死亡的案子,哦,不,準確說,是藍同榮被綁架後又被撕票殺害並棄屍的案子。”
這個一說出來,曹仲果然瞬間變了神色,眼裏的惶然掩蓋不了。
“他、他的事我知道的在公司裏不是告訴過你們了麼?”
“是麼?最關鍵的你恐怕沒有說吧?”
“什麼?!”
袁大偉將一張紙拍在桌麵,推過去問:“知道這個是什麼吧?”
看清那上麵文字的曹仲臉一白。
“秦淑琴打電話向你借錢,是在10月3號的晚上9點,你對她保證說兩天之內把錢湊齊給她送過去,並暗示她不要再給公司裏其他人打了,且果真在10月5號親自提著錢箱去了藍家……但根據銀行的這張憑證,你卻是在9月30號,即案發整整三天前就從銀行取了200萬整,曹總,請你解釋一下。”
“那、那隻是巧合。”
“我不相信會巧合到你取的錢的數目都能和綁匪要求的一樣。”
“但那就是巧合,我取那個錢另有他用!”
“什麼用?”
“古董交易,對方隻要現款,反正跟綁架什麼的無關就對了!”
“什麼古董?交易方是誰?”
“臨時認識的,其他我都不知道,你們別再問了,我真的有急事,請你們至少讓我打一個電話吧,可以吧?”
“打個電話,去通知某個人麼?”
“我、我不懂你說的什麼意思。”
“曹總,你要認清現狀,這裏是公安局,除非你認真配合我們的問訊,否則你沒有那麼容易出去。”
畢竟是大公司副總,曹仲也冷靜了些,臉一拉,說:“如果你們這麼不體諒我,那好,我要找我的個人律師,他姓齊,在齊律師沒到來之前,我拒絕回答一切問題!”
唉,又是律師這一招啊。
有錢人的毛病。
這時候,審訊室的門被推開,一個人走了進來,是洛靜,她將一係列拍攝照放在了袁大偉麵前,低聲說:“公寓還在查,這是行李箱裏東西的攝圖,袁隊請看這一張。”
看到那個東西,袁大偉有底了,對桌對麵的曹仲說:“曹總,恐怕我們暫時不能讓你見律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