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協議:現本人曹仲借於秦淑琴女士現金200萬整,還款期限為一個月,期間免除利息,如若在此期間內秦女士的丈夫藍同榮先生平安歸來,則隻需將200萬如數返還,無其他條件,如若愈期藍同榮未有回來或是出了其他不可預料的意外喪失自然人行為能力,那麼,作為財產第一繼承人或監護人的秦淑琴女士必須履行以下約定,以200萬為交換本金,將藍天商貿公司內藍同榮所持有的股份之五分之一比例轉讓於曹仲,協議時間10月5號下午3點30分,同意簽署人秦淑琴。”
待袁大偉將“借條”內容大致讀完,推給桌對麵麵色慘白的曹仲,說:“曹總,這個認識吧,這就是在你行李箱裏找到的。”
旁邊未走的洛靜說:“曹仲,我們再次問詢了秦淑琴女士,她指認你在10月3號那天晚上9點接到她的求援電話時,在電話裏說會馬上結束飯局趕過去,於是你在9點半和同事結束了火鍋,10點左右抵達了藍家,在答應一個人承擔這200萬借款後,就口頭提出了以上的借款合約,秦女士一時難以決定,你就讓她考慮一晚上,而在第二天也即4號的上午,你向她打了問詢電話,問她是否答應那個合約——當然對於這通電話你前頭的解釋是單純關心藍同榮安全。”
“在電話裏確認了秦淑琴同意的意向後,你就擬定了書麵協議,在更下一天即5號的下午3點帶著早已取出的200萬現金去見秦淑琴,讓她簽了字,並囑咐她不要告訴第三方……曹仲,這就是整個經過吧?”
曹仲臉上很不好看,又紅又白,又羞又怒,說:“我、我提個要求又怎麼了,天底下還有白白借那麼多錢不附帶條件的事麼?”
袁大偉嗬嗬一笑,說:“自然是沒有,不過呢,這個協議裏,你約定的是一個月內藍同榮平安歸來隻需換本金就可以了,那樣你隻是單純做了件助人為樂的好事,隻有在藍同榮出了事後,協議其他條款才會生效,偏偏藍同榮正好不會回來了,說句不好聽的,就像你預知到藍同榮回不來一樣,畢竟要是你半點不知內情,萬一綁匪得到了贖金痛快放人,等藍同榮看到你趁火打劫讓她妻子簽的這個協議,會怎麼想?你的那一半好心也會打了水漂吧,甚至結了暗仇!曹總絕對是聰明人,不會做這種蠢事,加上你提前提取了和綁匪索要的金額完全一致的巨款,又對秦淑琴做出的那種種暗示,如果你換成了我們,會不會對此產生懷疑呢?”
曹仲沒話說了,低頭不語。
袁大偉趁此翻看著其他證據照,嘖嘖說:“身份證件,護照,銀行卡,存款戶頭,公司股權證明等文件,看這個,還有移民申請書,美金零錢……曹副總,你這陣仗到底是要做什麼,該不會說是要出差吧?”
然而曹仲不再搭話了,低頭以沉默來對抗。
審訊隻得中斷,丟下一句你好好想想,兩人離開了審訊室。
袁大偉不似裏頭的悠閑了,問:“曹仲家裏,還有董儀珍家裏,搜出結果了麼?”
洛靜說:“還沒有,不過該快了吧,這次我們派出了兩支勘驗隊伍。”
“嗯,董儀珍行蹤呢?”
“還沒彙報,不過曹仲訂的兩張機票時間快到了,她如果不知道曹仲已被捕,很有可能會出現在機場等待。”
這時候,老柯出現,主動說:“機場沒發現董儀珍。”
“她的手機監控了麼?”
“完全沒有信號,貌似關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