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章 小企業會計做賬法(1 / 3)

企業的報表是業務人員做出來的

會計報表是財務人員做出來的嗎?我的回答:不是,本質上是業務人員做出來的!

實際上,企業的報表不是財務人員做出來的,是業務人員做出來的,財務人員隻是如實地對業務進行記錄。如果業務出現不合規問題,公司又不讓財務按照製度去處理,怎麼辦?於是,財務造假就此產生了。

財稅籌劃本質上是業務籌劃,所以,我一直講,財務人員要積極參與到公司業務中去,協助規範公司的各種交易行為,前瞻性地預防各種財務上需要事後做假賬來“彌補”的事項,這才是真正的、積極的財務,這樣的財務人員才會迅速成長為CFO。

談談速動資產

目前會計理論界一般把速動資產界定為:流動資產-存貨。其中流動資產包括的範圍有:貨幣資金、短期投資、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存貨、待攤費用等。實際上,從流動資產中減去存貨作為速動資產並不能真正反映出速動資產的本質,因為速動資產是指在短期內有把握變現的資產,但速動資產有太多不確定因素:短期投資有跌價損失;應收賬款本來最理想的狀態是在三個月內可以收回,但由於各種原因,應收賬款的變現不穩定,收賬期延長,甚至收不回來;預付賬款一般用來抵作貨款,不再收回,這與速動資產的“短期內變現”不符;其他應收款金額不穩定,會發生“壞賬”,甚至有時候其他應收款根本就是隱蔽的費用;待攤費用,根本就沒有變現的可能,不應屬於速動資產的範圍。

因此,在除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等理所當然的速動資產外,在界定什麼是速動資產時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主要應分析其變現能力和短期償債能力。在進行了上述思考之後,現給出一個計算速動資產的參考公式:

速動資產=貨幣資金+期末以市價列示的短期投資+應收票據+(應收賬款淨額-賬齡大於一年的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淨額

至於什麼是真正的速動資產,企業的老板和財務人員應該最清楚,它不是用一個公式可以簡單概括的。

稅前工資1萬元,做低工資每月竟可多賺近5000元

按照北京市有關規定,企業雇主要為員工繳納“五險一金”,“五險”即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一金”即住房公積金。而員工個人隻需繳納“三險一金”,即養老、醫療、失業保險和公積金。繳費的基數,則是按照員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來計算。

其中,各個險種的繳費比例為:基本養老保險是單位繳納20%,個人繳納8%;基本醫療保險是單位繳10%,個人繳納2%以及3元的大病統籌;失業保險單位繳納1%,個人繳納0.2%;工傷保險是單位繳納0.3%;生育保險是單位繳納0.8%。此外,住房公積金的繳納比例,單位和個人都是12%。

現以某企業員工張三為例,如果張三的稅前工資為1萬元,那麼他每月所繳納的社會保險分別為:

1.個人繳納部分:養老保險8%為800元,醫療保險2%+3元為203元,失業保險0.2%為20元,住房公積金繳納12%為1200元。每月合計扣繳共2223元,占工資比例的22.3%。

2.單位為張三繳納的部分:養老保險20%為2000元,醫療保險10%為1000元,失業保險1%為100元,工傷保險0.3%為30元,生育保險0.8%為80元,住房公積金12%為1200元。每月單位合計為個人繳納五險一金4410元,占個人月工資比例的44.1%。

那麼,按照上麵張三以實際稅前收入1萬元繳納社保,張三個人承擔的部分為2223元,需繳納的個稅為322.70元,稅後張三實際到手的工資約為7454元。

公司為張三繳納的社保與公積金約為4410元,也就是說,如果單位聘用一名月工資10000元的員工,該員工拿到7454元工資,單位實際上付出了14410元。

北京市2012年社保繳費基數下限是1869元,上限是14016元。

假設以基數下限繳納社會保險,該公司願意每個月花在員工張三身上的支出14410元不變,按北京市規定的社保基數下限1869元給員工張三發工資,剩餘的錢以補助、補貼形式發放。這樣,張三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為417.92元,公司為張三繳納824.23元。張三實際到手的工資收入為1451.08元,單位支出總計為2693.23元。

接下來,公司應給張三的補助為14410-2693=11717元,扣掉13586元(補助11717元+稅前工資1869元合並繳納個稅)所納的個稅858元後為10859元,加上他之前到手的1451元收入,張三實際到手收入為12310元,比現在實際收入7454元多出了約48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