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知道真相的會計眼淚掉下來(2 / 3)

其實,VIE結構在我們生活中的運用無處不在,比如,外地人通過北京人的身份找關係在北京購買了經濟適用房,外地人是通過與北京人的協議而不是擁有所有權(股權)來控製房產。在法律上,房產屬於北京人,如果該北京人弄假成真,房產的所有權和受益權就存在很大的風險。

盈利時借入的,算合法借款;虧損後再借的,就定為詐騙

目前公檢法對所有集資詐騙的認定存在一個前後割裂的問題:在盈利時借入的,算合法借款行為;虧損後再借的,就定為詐騙。這些都是不懂企業運作真相而進行的有罪推定。其實,企業恰恰是出現虧損時,求貸無門才會去借高利貸,不了解經濟運行規律,是造成錯案的最大原因。

老百姓的財富是這樣流失的

1.從長期看,通貨膨脹不可避免,這相當於將老百姓手中的“錢變毛”(貶值),是一個必然趨勢,相當於隱性搶劫;

2.交個稅以及消費時隱含於商品服務中的各種流轉稅;

3.購房是向政府這個“地主”以及開發商這個“財主”轉移和剝奪老百姓積蓄的過程;

4.對於老百姓中的股民來講,股市也成為他們流失財富的渠道。

公務員天生不用交社保

很多人對公務員不交社保而享受高額養老待遇憤憤不平,強烈要求他們與普通老百姓一樣交社保。其實,這種觀點是可笑的。公務員並不創造財富,其工資收入由財政撥款,來源於稅收,拿稅收再去交社保,有什麼意義?正如讓公務員交個稅一樣十分可笑,還搞得他們覺得自己做貢獻了。實際上,隻要告訴他們,是人民在養活他們,踏踏實實為老百姓辦事就行。

財政專戶的亂象

我國法律規定,對特定專用資金可設立財政專戶,但目前亂象叢生。比如某縣財政專戶竟達54個,違規開設大量不符合基本條件的專戶;將國庫資金采取“以撥作支”方式調入專戶,且在開戶銀行選擇上很不規範。據說,有些財政局長調離後,繼任者竟不知道有多少專戶,開在哪裏。這些漏洞是尋租和腐敗的溫床。

談談土地出讓金

2009年全國土地出讓金為1.59萬億元,2010年土地出讓金已達到2.7萬億元,同比增長69.8%,2011年土地出讓金3.15萬億元,同比增長16.7%。這些土地出讓金屬於地方財政收入中的非稅收入,其實它與稅收沒有本質的區別,都是先通過土地開發商高價拿地繳納,然後,通過高房價轉嫁給老百姓。

按規定,土地出讓收入應用於征地和拆遷補償支出、土地開發支出、支農支出、城市建設支出、其他支出(包括城鎮廉租住房保障支出等)。目前土地出讓金是地方政府不折不扣的“錢袋子”,老百姓要透支幾代人的儲蓄才能購一套房,隻能說明土地出讓金絕大部分沒有按規定去使用。

政府如何保障農民出讓土地的收入

城鎮化改造的進程是由賺取土地差價所推動的,土地是一塊唐僧肉,誰都想吃,地產商、地方政府想吃,上級政府也想吃,但是其真正的主人——農民卻吃不到。據著名經濟學家吳敬璉估計,這些年土地差價最低有30萬億元之巨。土地出讓可謂“一本萬利”,比如,大連當年的“賣地錢”達到1157.75億元,相當於當地財政收入的231.2%!

近年政府造城賣地,從農民身上將近拿走了30萬億元的資金,比如南方某城征地200多畝補償村民2400萬元,政府出讓獲利20多億元。這些土地出讓金,在房地產會計中是要記入“開發成本”科目中的,這是房價不斷上漲的根本原因。

一房四吃

一吃土地出讓金(據吳敬鏈分析,達30萬億元以上),二吃轉讓住房所得20%的個稅(估計10萬億元以上),三吃房地產稅(正在試點中),最後吃遺產稅(正在調研中),房產經過這“四吃”後,老百姓的財富就輕鬆轉移了。真正有利於民生的房地產調控,應降低土地出讓金,慢行房產稅改革。

20%的個稅將使二手房交易遇冷,最終將有購房需求的老百姓驅往購買一手房,新房存漲價壓力,這是不是可以解讀為政府需要繼續實行土地財政的政策?因為二手房已經收過土地出讓金,不限製二手房交易,就會影響到一手房的銷售,最後就會影響到土地財政政策的延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