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淺析新媒體對政府危機公關的影響(2 / 2)

(二)加強信息公開力度及速度以提升政府的可信度

首先,在應對危機的過程中,政府信息是否公開,公開是否充分都決定了政府公信力的高低。公眾的廣泛參與是政府獲得信任、解決危機、提高公信力的重要保障。危機事件爆發之後,遮遮掩掩的態度隻能讓公眾陷入恐慌,盲目相信虛假的消息,從而使危機情況惡化。隻有讓公眾即時了解事實的真相,讓他們加入到危機處理對策的討論當中,並提出自己對危機事件的看法和處理意見,才能使公眾接受並支持政府的危機應對決策。信任是建立在了解的基礎之上的。隻有當政府危機管理透明化時,公眾才會充分的相信政府、支持政府。在信息公開的力度方麵,有必要將公開範圍界定為:除法律、行政法規等不予公開的事項外,政府信息都應該公開,這樣才能充分保證危機應對過程中公眾的知情權,提高政府的可信度。當今社會,網絡高度發達,危機事件發生的同時,就會有網民將事件直播到網上,政府如不能將事件真實完整的告知公眾,勢必會引起網民的不信任感。所以政府必須加大信息公開的力度,從而提升公眾對政府的信任。

其次,在增強信息公開力度的同時,還要加快信息公開的速度,在處理危機事件中及時、有效的滿足公眾對信息的知情權。公眾或多或少都會有知覺上的偏差,例如首因效應。人們往往會對第一印象記憶深刻,所以如果政府不能在危機事件發生時及時公布情況,讓公眾了解真相,而讓公眾從其他途徑獲知到各種傳言以及所謂的小道消息,那麼就容易引起公眾的緊張情緒或恐慌心理。即便事後政府再站出來辟謠,也會引起群眾的質疑,不易贏得民眾的信任。因此,政府的信息公開一定要及時迅速,將謠言扼殺在搖籃裏,增強政府的信譽,讓公眾能夠充分的信任政府。並且,政府對於公眾提出的公開信息的申請,應當及時予以滿足,這樣才能進一步增加公眾對政府的信任。例如郭美美事件後,公眾要求公開紅十字會的財務情況以及浙江律師致信31省政府要求公開社會撫養費去向等。隨著公眾法律意識、維權意識的逐步增強,會越來越多的要求政府公開透明。近年來逐步公開政府部門的三公經費,正是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舉措之一。

(三)培養政府工作人員的危機意識、加強專業培訓

為了適應新媒體環境下信息傳播的挑戰,提高政府在新媒體環境下危機公關處理能力,2011年末,北京首先派出45名幹部進行微博培訓,這些幹部今後將主管各部門的政務微博,利用微博同群眾互動,進行政府的新媒體危機公關。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危機意識、新媒體意識和具體的技術操作兩方麵。

相信隨著政府對新媒體的越來越重視,新媒體帶給政府的不僅僅是挑戰,還有機遇。政府可以以此為契機,加快建設高效政府、透明政府,增加與公共的良性互動,從而更好的建設和諧社會。(作者單位:北京市大興區政府辦公室)

參考文獻:

[1]裘湘.新媒體環境下的公共輿論管理.江蘇經貿職業技術學院學,2013年第6期.

[2]千茂濤菥.政府危機管理[M].安徽:合肥I:業人學出版社,2005.

[3]何麗平:《論新媒體在公共危機管理中的地位及作用》,《中國傳媒科技》2010年第lO期.

[4]馬琳.我國危機管理研究述評[J].公共管理學報,2005(2):86—87.

[5]聶伯葵:《新媒體在我國政府危機管理中的作用分析》,《南華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0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