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與玻勒馬霍斯的論辯中,蘇格拉底通過自有的辯證法將他的正義就是欠債還錢修正為“正義就是給予每人恰如其分的”。玻勒馬霍斯心悅誠服的同意了蘇格拉底的觀點,這與剛開頭挽留他時的強硬的不聽勸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後來與蘇格拉底一樣,玻勒馬霍斯也被雅典的寡頭殺害了。
三、第三場論辯
第三場論辯的一開始,蘇格拉底的對手智者色拉敘馬霍斯就以一個非常強勢的姿態出場。他給出了這樣的一個說法:正義就是強者的利益。[1]18蘇格拉底針對這樣的說辭,解構了他的觀點,其邏輯進路大致如下:
A.色拉敘馬霍斯認為正義就是遵守法律;
B.他也同意統治者有時會犯錯誤;
C.錯誤的法律不會使統治者獲取利益;
D.因為色拉敘馬霍斯認為正義就是遵守所有法律,這就意味著有些時候遵循法律不利於統治者;
E.在這裏,色拉敘馬霍斯就自相矛盾了:正義同時有利於和不利於統治者。
克勒托豐支持色拉敘馬霍斯,所謂強者的利益,是強者自認為對己有利的事,也是弱者非幹不可的事。但是色拉敘馬霍斯拒絕了這種極端的正義定義,他認為統治者就像手工藝者一樣,應當擁有足夠的實際知識讓自己在嚴格意義上是其所是。蘇格拉底緊接著給出了第二個反駁論據:
A.統治者就像手工藝者;
B.所有手藝者都直接指向和尋求對象的利益;
1.醫生之於疾病;
2.舵手之於航行;
3.所有手藝者都本真地指向尋求和提供利益給對象,
那麼統治者也會提供利益給被統治者而不光是隻維護其自身。深入一點看,蘇格拉底的這次反駁實際上已經有了後來黑格爾“主奴辯證法”的萌芽。
高超的智者色拉敘馬霍斯迅速改變了自己的立場:不正義優於正義,比正義更有力量,不正義能帶給自身利益。轉換一下,這又說明了另外的一個問題:為什麼正義當道時,不正義卻能給自己帶來好處?或者,什麼是正義的價值?針對這個問題,蘇格拉底給出了第三個論據來反駁色拉敘馬霍斯:
A.統治就像手藝或藝術;
B.手藝人通過他們的工作獲得報酬;
C.這就暗示他們的工作不僅是獲取利益,他們要求報酬來償付他的工作,手藝不僅為了利益,特殊技藝之外還有一種共同的技藝;
D.統治者獲取報酬;
E.因此,統治者獲得利益是因為治理技術,而並不因其是統治者。
期間,蘇格拉底還討論了德性的問題。但最後,他還是承認,仍然沒有討論出什麼是正義?正義是不是一種德性?也沒能證明正義的活著優於非正義的活著。[1]43時至今日,從某種意義上說,這些基本的問題依然沒有得到確切回答。
結語
對於經典,其意蘊遠非字麵表達所能窮盡,這才是經典的真正魅力所在,它給予人們思考的無限性與連續性,讓人們能真正的獲得思。而哲學也並非是一種邏輯複印,文以載道,經典讓人們獲得這種真思以後,也才能逐步的接近哲學。(作者單位:四川師範大學成都學院)
參考文獻:
[1]〖JP5〗柏拉圖.理想國[M].郭斌和,張竹明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86.
[2]伯納德特.弓弦與豎琴——從柏拉圖解讀奧德賽[M].程誌明譯.北京:華夏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