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加快構建柳州市社會養老服務體係(2 / 3)

(二)柳州市社會養老服務體係建設存在的問題

1.居家養老核心地位不明確

發展趨勢表明,居家養老將成為主流,在相當長時間內是老人主要的養老方式。但是,柳州市目前居家養老的老年人群沒有得到較好的服務和照顧,仍然處於一種鬆散的管理狀態,各個社區對於本社區居家養老的老年人沒有做出詳細的統計和登記,大部分居家養老的老人仍然是處於家庭養老的狀態,由他們的子女進行日常的照顧或者自己照顧自己,“12349”平台的作用沒有充分發揮,對於老年人的生活沒有成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一方麵,各方麵的力量還要加強,還缺乏必要的人財物投入,比如:由於經費缺乏組織服務工作有心無力;居家養老服務還沒有專職人員,責任都壓在社區工作人員身上,社工身兼多職也疲於應付。另一方麵,此項工作總體上仍處於鬆散、自發組織的階段,與相關的多種待業處於“未聯姻”的狀態,還沒有建立起以日常生活照料、醫療保健、心理保健、文化娛樂、參與社會和權益為主的社區養老服務格局,特別是上門醫療、康複護理等養老核心問題還沒有實質性的進展,以致許多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僅體現了老年活動站的功能。正是由於以上種種原因,導致能服務百分之九十老人的居家養老的功能沒有充分發揮,讓人們忽略了居家養老的核心地位。

2.社區養老功能未發揮

由於社區存在人、財、物不足的情況,使得社區養老功能不能很好地發揮。作為居家養老依托的社區養老,很大程度上決定著居家養老的效果,是居家養老的實際保障,缺少了社區養老,發揮居家養老的功能在現階段隻能成為空話。社區對於老年的管理和組織工作沒有成為社區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社區工作忽視了老年人工作這一重要部分。所以對於其投入的經費和人力是十分有限的,社區養老場所環境相當簡陋,經營也十分慘淡。

(1)從社區人員結構來看:一般社區人員結構按社區管轄人口比例配置,即“7+1”、“9+1”模式配備,同時配備5—8名協管員,平均來說,社區工作人員在13—16人之間,而社區人口都在6000—10000人之間。按柳州市老年人人口平均比例1318%計算,社區需要服務老年人大約在在800—1300人之間,而且社區是最基層群眾組織,黨委、政府各項工作均在社區落實,人員不足,職能多,造成社區無法對社區養老服務提供足夠人員保障。

(2)從社區經費來說:以城中區為例,社區辦公經費按社區管轄人口每人每年3元計算,那麼社區每月辦公經費1800—2700元/月之間,這其中包含水電、文墨紙張等各項基本支出,如果沒有專項經費,一般情況下社區是不會拿辦公經費用於養老服務。

(3)從辦公場所來說:社區目前辦公場所在80平方的占30%,這些社區無力建設日間照料中心和老年人活動中心,而部分有日間照料中心和老年人活動中心的社區,卻無持續的運行經費,來保障其長久運營,製約社區養老服務的發展。

3、機構養老未起到支撐作用

從柳州老年人口的情況來看,60歲到65歲的老年人身體狀況還是較好的,這一部分老年人隻需要居家養老和社區養老的模式就能滿足其養老需求。較高年齡,但是其身體狀況較為良好的老人也是隻需要居家加社區養老就可以滿足其養老需求,隻有少數孤殘病高齡老人才需要進入機構養老,為其提供養老服務。而且機構養老主要是為高齡、殘疾、久病、孤寡老人服務的這個定位在國際上也是慣例。但是現在卻出現了這樣一種情況,就是住在養老機構中的多數老人都是身體健康,年齡不屬於高齡的老人,他們基本都有生活自理的能力,而很多急需機構養老服務的老年人卻不能住進養老機構中去,這裏多指私人養老機構。這是由於高齡孤殘病老人不好照顧和管理,私人養老機構出於成本問題考慮,更願意接收較為健康的老人,對於健康的老人收費也比較低。這樣就沒有做到該做的事情。但是,這些都是因為目前柳州市養老機構數量較少,私人養老院服務水平不高造成的,對於護理人員的培養和引進是十分困難的,由於觀念認識和工資水平的問題,具有一定護理技能的年輕護理人員往往不願意到養老機構中工作,而現在從事護理的人員多數為中年婦女,他們往往缺少護理知識,就是這些人的數量相對於龐大的老年人群也是力不從心的,導致很多養老機構空有床位而沒有相應的護理人員,而使得這些資源空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