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十年輾轉流亡(下) 四、 甲骨文書法創作的高峰
最早出現甲骨文書法作品是1921年左右,著名學者羅振玉在研究之餘,首先集甲骨文字用毛筆寫成楹聯。他曾說:“取殷契文字可識者,集為偶語。三日夕得百聯,存之巾笥,用佐臨池。”後來以《集殷墟文字楹聯》為書名付印。然而有評論家認為,羅振玉的甲骨文書法雖佳卻是小篆用筆而不是甲骨文用筆,其弟子商承祚寫甲骨文也是如此。
董作賓1922年在北京大學求學時,就以油紙影寫甲骨文,不過那時隻是學習契文,還談不上甲骨文書法創作。1928年以後,他長期參加殷墟科學發掘並從事科學發掘所得甲骨文的整理工作,是接觸甲骨文實物和摩寫甲骨文最多的人。科學發掘甲骨文資料大都經過董作賓之手,要麼親自發掘,要麼負責整理,而臨摹每片甲骨文則是整理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環節。接觸多了自然領會其神韻,因此董作賓的甲骨文書法形象真切,最能得甲骨文的形似與神似。
在緊張的發掘和研究之餘,董作賓開始進行甲骨文書法創作,但那時很忙,寫得不多。在龍頭村和李莊時間相對寬裕,業餘生活也極為單調,於是寫得就多起來。他把作品拿來送人,有求必應,不求也送,主動贈給朋友和學生。董作賓自己曾說:“我因為研究甲骨學已卅餘年,起初最喜歡用玻璃紙摹寫借來的拓本,摹寫日久,寫出來能夠得其形似,因此朋友們要我寫字,我也樂得借他人的紙,作自己的練習。”其三子董敏曾回憶:“父親在世時對求墨寶的,一向是有求必應,像管區派出所的警員,有一位常常一抱就是二三十卷紙來求字,父親照樣寫給了他。”其次子董玉京曾回憶當年父親進行甲骨文書法創作的情況:我又想起了四十年前為父親磨墨、拉紙、伺候寫字的那段時間,雖然我得把他寫的甲骨文字倒著看,依然覺得所寫的每個字都好美,每一筆都好讚!尤其是,父親每次寫字時都好像自我陶醉不已。孔子說:“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能夠像父親一樣“樂之者”的,想必都是高人!我每次都在欣羨,夢想著不知要到何日也能夠寫一張甲骨文條幅送給朋友們賞玩。不記得從哪年起,敏弟在父親的案頭,用一個定滑輪做成一部小升降機,可以用夾子夾著父親要寫的紙讓他隨意拉來推去,父親真是高興至極,自然也就免除了我們拉紙的差事。1942年冬在重慶的第三屆全國美術展覽和1944年春在李莊的五十歲誕辰個人作品展覽,都有董作賓的甲骨“日入林中暮,月來窗前明”的書法作品。有人這樣評論他的作品:“秀潤遒麗,方圓相濟,骨肉兼備。他用墨到位,落筆、運筆到收筆,粗細過渡十分自然勻稱,提按的動作和力度,把握得很有分寸。線條剛直遒勁,轉折有方有圓,圓處自然內斂,方處挺括銳利。”
1947年,董作賓應邀到美國芝加哥大學任教,他的甲骨文書法作品也走向了世界。他常常利用課餘時間創作甲骨文書法作品並分送新老朋友,有時候寫得多了就送給朋友,讓朋友送人。在美國芝加哥大學任教的錢存訓教授在他的《董作賓先生訪美記》中有這麼一段話:至於書寫甲骨文字,當然更是他的專長,他也竭力想把中國古代的文字加以通俗化。但用宣紙書寫,在美裝裱不易。他於是購買各種顏色的圖畫紙和金紙色的廣告紙,裁成各種大小尺寸,用各種顏色的畫料書寫,配上鏡框,便成為一種美術品的裝飾。每有朋友來訪,便以此來饋贈。如逢婚壽慶典,他也帶著自畫的甲骨文作為禮品。所以胡適之先生曾說過:他從太平洋走到大西洋,幾乎沒有一家中國朋友或美國的中國學者家中沒有董作賓的甲骨文。1949年董作賓遷居台灣後,與詩翁汪怡(約1875—1960年,字一庵,浙江省杭州市人,語言學家)對門結鄰,兩人興趣愛好相投,常常在一起或賦詩填詞,或作書寫字,完成了多篇用甲骨文寫成的詩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