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0章 談判中的領導說話技巧(2)(1 / 3)

當仁不讓的談判技巧在各種類型的政治性談判中,特別是涉及到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的外交談判中顯得十分重要。使用這種談判技巧也有幾個問題需要注意。

(1)當仁不讓的技巧是針對事件的,針對談判原則和內容的,而不是針對談判的參與者的。一般所看到的雖然總是談判者堅持和操縱著談判的原則和內容,但談判者並不是談判的事件本身,我們應該認為談判者是為了解決問題的,是“和平的使者”,而非敵人。

(2)在談判中要做到當仁不讓,就必須持有充足的理由,而且保證你的理由能夠充分地說服對方。否則如果你無理取鬧,胡攪蠻纏地耍無賴,不但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反而會更糟。

(3)使用當仁不讓的談判技巧和方法需要談判者的意誌和毅力。任何一方都希望對方作出最大的讓步,己方得到最大的好處,為此有的談判者不惜使用各種方法,以達到其目的。談判者沒有堅強的意誌和毅力,就會給己方帶來不必要的損失,就會使自己本該拿到的利益付之東流。也就是把人和問題分開,對人要軟,要客氣,要尊重,而對問題、對客觀標準則要硬,在涉及到原則性的問題上要當仁不讓,寸利必爭。

3.事實對抗

事實對抗的談判技巧和方法,是用來擊敗對手,在談判中取得勝利的極其有力的談判技巧和方法。那麼當對手提出對你不利的事實相對抗時,你該如何應付呢?

(1)你要對事實的對抗有一定的認識。在談判事實中,都存在著對己有利的事實,同時也存在著對己不利的事實,任何談判都沒有例外。因此,在談判過程當中,談判者既要能看到對己方有利的事實,又要敏銳地觀察到對己不利的事實,以便對方提出對己不利的事實時,不會感到束手無策。

(2)應該對對方提出的對己不利的事實,針鋒相對地提出對己有利的事實加以反駁,如對方說你的產品價格比同類產品高,你就可以反駁說自己的產品質量比同類產品好,等等。

(3)為了維持長期的合作關係,談判者應該公正、坦誠地正視己方的不利事實,然後再提出對己方有利的事實,使對方感到你對談判的誠懇態度,並進而產生信任感。這種談判技巧,往往比那種一味地掩飾對己方不利的事實,刻意喧囂對己方有利的事實的做法要高明得多,特別是對於比較熟悉己方情況的談判對手來說,尤其會對談判產生有利的影響。這種技巧不但適用於競爭性很強的談判,對於高度合作性的談判,也能夠起到促進談判成功的作用。在高度合作性的談判中,事實根據也能夠比其他的方法更能吸引合作者。

俗話說:耳聽為虛,眼見為實。縱使你把你的產品吹得天花亂墜,也沒有鐵一般的事實更具說服力,更具談判力。事實勝於雄辯,如果你想在談判中取得主動地位,擊敗對手,贏得談判的勝利,你盡可以向對方實施各種各樣的、形形色色的談判技巧和談判方略。但是,最有效的武器莫過於事實——對己方有利,對對方不利的事實。隻要你掌握了大量的這種事實,並用以作為你談判的論據,任何強有力的對手,都會敗在你的更為有力的鐵一般的事實麵前。

4.堅持正義

從根本上說,得道的戰爭總是要戰勝失道的戰爭,正義的戰爭總是要戰勝非正義的戰爭。談判也不例外。談判的最根本的原則就是正義的原則和公平的原則,隻要你堅持正義和公平,就可以理直氣壯,就可以義正詞嚴,就可以最終取得勝利。那麼應用這種談判策略,最關鍵的一點就是,談判者在談判中要具有正義性。如果正義不站在你這邊,任憑你口才再好,也無濟於事。其次,使用堅持正義法談判技巧,要有針對性,瞄準對方的觀點和要求,針鋒相對,反擊對方。最後,使用這種談判技巧,一般要求談判者采取嚴厲和堅定的立場,使對方感到正義的威力和力量,迫使對方在真理和正義麵前放棄或改變非正義的談判立場和態度。

用兵打仗講究“修道保法”,即從政治、經濟、軍事等各方麵修活先勝之道,以確保“自保而全勝”的法度。因為隻有這樣,才能做到“得道多助”,取得戰爭的最後勝利。

攻防策略,交錯使用

在有關商業談判的論著中,“策略”一詞往往有兩種含義:一是指關於談判的原則性、整體性、方針性的方法和措施;二是指針對具體時機、場合和狀況所采用的手段和對策。前者可以稱為談判戰略,後者則可稱為談判戰術和技巧。實際上,戰略是在談判中采用的各種戰術的組合,而戰術是為了實施戰略使用的各種手法。所以在實際運用中,某一特定的行動究竟是戰略性的還是戰術性的,往往很難說清楚。我們下麵要討論的策略,是就商業談判戰術意義上來講的。在談判中正確地運用各種策略,可收到事半功倍之效。談判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談判的策略。談判口才的策略不勝枚舉,根據雙方所處的地位,概括起來可分為攻勢策略和防禦策略兩大類。

1.攻勢策略

攻勢策略。當談判的一方實力較強,處於主動地位時,可以發起攻勢,迫使對方做出更大讓步。

(1)軟硬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