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出錄用決定時要集中精力,全力解決你所了解的事情,忽略那些你所不了解的事情。
在作最後的聘用決定時要記住四點:
(1)使用全麵衡量的方法
我們要錄用的人才必然是符合單位需要的全麵人才,對於我們所需要的各種才能分別賦予不同的分值權重,然後用加權法求出各個應聘者的得分總值。錄用那些得分最高的應聘者。
(2)盡量減少作出聘用決定的人
在選擇聘用決定者時也要堅持少而精的原則,隻用那些確定需要的人。為什麼要把所有的人都叫來決定呢?那樣做隻會給錄用決策增添困難,因為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錄用偏好,都希望自己的建議得到采用,並為此而爭論不休,浪費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浪費了大量的金錢,而且,由於你們將討論的是應聘者的長處和短處,這些材料外露不利於應聘者在單位中生存。
一般而言,做決定時隻請那些直接負責考察應聘者工作表現的人,以及那些會與應聘者共事的人,如某個部門的領導或主管。
(3)不要拖拖拉拉
如今,優秀的人才在市場上成為搶手貨。誰都不希望看到這樣的結果:花了許多時間作出決定,結果卻發現你最終想錄用的應聘者已經接受了別的工作,或他不再對你的那份工作感興趣了。在錄用決策時該出手就出手,切不可拖拖拉拉,以免延誤時機。
你不能推遲錄用時間,希望應聘者開的籌碼降低些。否則的話,如果你與他人為爭得這個優秀員工不得不競相給出高價,或不得不重做招聘工作,那麼費用肯定會上升。
你應該旗幟鮮明地開展工作,並要學會取舍,既要有勇有謀,也不能謀而不斷。要盡快作出決定,然後付諸行動。
(4)不能吹毛求疵
有些招聘者錄用人才時喜歡吹毛求疵,希望人十全十美,遇到一點小毛病便挑剔,永遠都不滿意。我們必須知道,世上永遠沒有最優,隻有最令人滿意。我們必須分辨出哪些能力對於完成這項工作是不可缺少的,哪些是可有可無的,哪些是毫無關係的,抓住問題的主要方麵,才能錄用到合適的人才。
2.通知應聘者的說話方式
通知應聘者是錄用工作的一個重要部分。通知分為錄用通知書和辭退通知書,前者容易寫,後者則比較難,需要有一定的語言技巧才能恰如其分地表達你的意圖。
在通知被錄用者方麵,最重要的原則是及時。有許多機會都是由於在決定錄用後沒有及時通知應聘者而失去了。因此錄用決策一旦作出,就應該馬上通知被錄用者。
在錄用通知書中,應該講清楚報到的時間、地點、方式,並說明如何抵達報到的詳細地點。此外,表示對新員工的歡迎也十分重要。
在通知中,讓被錄用的人知道他們的到來對於單位的經營業績的提高有很重要的意義。這將有力地吸引被錄用者。對於所有被錄用的人,應該用相同的方法通知他們被錄用了。不要有的人用電話通知,有的人用信件通知。
同樣,應該用同樣的方式通知所有你未錄用的應聘者。當然,通知內容的寫法是需要一定技巧的,應該本著坦率、誠懇、善意的原則。
錄用決策作出後,便進入新員工就位的階段。
3.與新員工簽訂協議
在聘到新人之後,就要與之簽訂有關的用人協議。協議中最重要的內容是關於員工的待遇問題,在確定員工待遇問題時,下麵的策略有助於雙方達成一個“雙贏”的協議。
首先,要明確你想雇人幹的職務所體現出的市場價值是多少。不要認為你現在出的工資或你付給上一位做這一工作的人的工資準確地反映了市場價值。你有許多科學的渠道來了解有關資料。
你會了解到你出的工資高於或低於正常的市場價值。如果你出的薪水高於市場價值,與應聘者在待遇方麵達成共識就很容易。如果你出的價錢比市場價值低,那麼你可以用如下方法來解決難題:要麼提高待遇;要麼降低用人標準,另聘新人;要麼說服員工接受此待遇。
其次,一旦知道了符合你能力要求的員工目前的市場價值,那麼你需要知道自己的浮動範圍有多大,極限是多少。在與應聘者協商待遇問題時,一定要心中有數,有自己的最高限和最低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