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5章 用貼心服務贏得更多生意——售後服務情景訓練(3)(3 / 3)

客戶:“我不管是誰的責任,反正你們今天得把問題給我解決了。”

售樓員:“江先生,根據規定,這個問題確實不在我們的責任範圍之內,我們實在沒辦法作出處理。不過我們還是很樂意給予您相關的幫助,有什麼其他需要我們幫忙的,您盡管說出來。”

(詢問客戶是否還需要其他幫助,讓客戶感受到你以及公司的誠意)

範例2

售樓員:“江先生,您的心情我非常理解。您放心,如果確實是我們的問題,我們一定會負責到底的。但是您剛才所反映的問題確實不在我們的責任範圍之內,我們目前實在無法為您提供任何幫助。要不這樣,等我們作出進一步的詳細調查後再給您一個滿意的答複,您看行嗎?”

(使用拖延戰術讓客戶先冷靜一段時間)

客戶:“好吧。”

售樓員:“謝謝您對我們的信任和支持,如果再有什麼問題,您可以隨時聯係我們,我們一定會盡力幫您解決。”

(對客戶表示感謝,並誠懇地表示願意為其提供其他幫助)

客戶:“好的。”

客戶投訴的問題確實存在,但其提出的要求太高

情景描述

客戶投訴的問題確實存在,但他的要求太高了,不符合合同規定,或遠遠超出了公司的承受範圍。

錯誤應對

1.不顧客戶的意願,隻管按照規定給予客戶相應的補償。

(這種做法不但難以解決客戶的投訴,還可能導致客戶向第三方機構進行投訴,給公司帶來不必要的麻煩,並對公司的聲譽和形象造成一定程度的傷害)

2.為平息客戶的不滿和投訴而輕易答應客戶的要求。

(在客戶的要求與規定不符的情況下,輕易答應客戶的要求隻會使自己陷於被動局麵,不但無法實現對客戶的承諾,而且會給問題的解決帶來更多的困難和麻煩)

3.先與客戶協商,協商不下來便對客戶置之不理。

(這種做法會讓客戶覺得自己不被重視和尊重,不但無法消除客戶的負麵情緒,還可能導致事態的進一步惡化)

情景解析

當由於房產公司的原因造成客戶的利益受損時,客戶肯定會提出投訴和賠償要求。如果客戶提出的賠償要求過高,不符合合同的規定,或者遠遠超過了公司的承受範圍,售樓員必須采取謹慎的應對措施,既不能一口回絕,也不能隨便答應。首先,售樓員要分析判斷客戶的投訴是不是自己能解決的,如果自己能解決,那就在合同允許的範圍內盡快給客戶一個解決方案。如果解決方案客戶不能接受,售樓員就要及時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公司的利益,例如向客戶表明這種解決方案是符合法律規定和合同規定的。

如果依然無法說服客戶,售樓員可以嚐試著為客戶提供一些象征性的額外補償方式,盡量減少客戶的損失,以求得問題的解決。如果客戶比較難纏、軟硬不吃,或者客戶投訴的問題遠遠超越了自己的權限,售樓員要及時將情況彙報給上級領導,以便使問題得到及時、妥善的解決。

話術示範

客戶:“你們簽合同時答應12月份就能把房子的相關問題都處理完,可是現在都年底了,我們一家老小還沒辦法搬進去,我們租的房子再過兩天就到期了,你們想讓我們一家人露宿街頭嗎?”

售樓員:“呂先生,真的非常抱歉,這件事的確是因為我們的疏忽造成的。您放心,我們已經在抓緊時間處理這件事了,很快就能處理完了。”

(對客戶表示誠懇的歉意,並用自責的方式征求客戶的諒解)

客戶:“很快?很快是多久?一兩天?一兩周?還是一兩個月?恐怕到時候我們已經露宿街頭了!”

售樓員:“呂先生,您的情況我們公司領導已經研究過了,決定按照合同規定給予您房價2%的補償。”

客戶:“2%的補償?那頂個屁用!這一個月以來,我幾乎天天往你們這裏跑,不但把工作耽誤了,而且年前能不能拿到房子還是個未知數呢。不行,你們必須多賠我些損失,至少也得賠5萬塊錢。”

售樓員:“呂先生,我們的賠償數字是按照合同上的規定來的,是有理有據的,而且合同也是您簽了字的,是具備法律效力的。”

(運用合同和法律的雙重效力說服客戶)

客戶:“那你們也不能就這麼把人打發了啊!”

售樓員:“呂先生,出現這種情況、給您添這麼大的麻煩,我們實在感到非常抱歉。要不這樣吧,我再跟我們領導請示一下,看能不能再額外幫您支付一年的物業費,您看可以嗎?”

(再次對客戶表示歉意,並提出替代性的補償方式)

客戶:“那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