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7章 守住價格就是守住利潤——討價還價情景訓練(4)(1 / 3)

錯誤應對

1.先根據口頭約定幫客戶跟業主談價格,談到客戶約定的價格後,再叫客戶前來簽約。

(幫客戶談到約定的價格後,客戶很可能會找其他借口不來簽約,而是趁機再次壓價,比如,“我和我太太商量了一下,我太太覺得××萬元還是有點貴,你再幫我去跟業主談談,看看再便宜點行不行。”)

2.主觀認為,客戶不肯交誠意金,就算談到客戶約定的價格,也不約客戶前來簽約。

(這種做法的初衷雖然是維護自己及公司的利益,但很容易導致前功盡棄的結局,而且已經同業主談好價格卻又無法成交,很容易招致業主的不滿)

3.告訴客戶如果不交誠意金,自己就無法去跟業主談價格。

(這種做法含有威脅客戶的味道,很容易引發客戶的不滿,甚至激怒客戶,使客戶轉向其他中介)

情景解析

在房產交易中有個不成文的規定:當客戶要求售樓員去跟業主商談房子的價格問題時,需要先交付一定金額的誠意金,以保證售樓員談成以後客戶會按照該價格購買業主的房子。不過,當售樓員要求客戶交誠意金時,很多客戶常常會以“談到××萬元我就直接過來簽約”為由拒絕。這時候售樓員千萬不要輕易相信客戶,否則即便談到與客戶約定的價格,客戶也可能會突然反悔,趁機找借口再次壓價,這樣一來,不但你之前的努力全部白費了,業主也會因此而懷疑你的辦事能力。

當遇到客戶不肯交誠意金時,最好的方法是一邊同業主談價格,一邊做客戶的思想工作。當同業主談到客戶約定的價格時,售樓員可以假裝以談不成為由,要求客戶親自出馬直接跟業主麵談(售樓員必須先私下跟業主做好相關的溝通工作,比如要求業主先假意不肯讓價,經過一番談判後再同意客戶的降價要求),而麵談的條件就是一旦談成,客戶必須當場下定金。

此外,售樓員也可以利用行業規矩和公司規定要求客戶交誠意金,並向客戶表示價格談成後,“誠意金”會自動轉為定金;否則誠意金會全額返還給客戶,以消除客戶的擔憂心理。

話術示範

範例1

售樓員:“唐先生,您希望60萬元成交,這個是有一定難度的,但我願意盡最大努力去幫您跟業主談。要不這樣吧,為了讓業主感受到您的誠意,您可以先交5000元的誠意金。”

客戶:“誠意金?我看不用了,談到60萬元我就直接過來簽合同。”

售樓員:“唐先生,這套房子我前前後後跟業主談了不下10次了,因為看您確實有誠意,所以他才勉強退了一步,答應以61萬元成交,這已經是他能承受的最低價格了。現在想買到一套符合自己心意的房子真的很不容易,現在就差1萬元了,對您來說也不是什麼大問題,要不然您就多出1萬元,以61萬元成交算了,您覺得怎麼樣?”

(其實業主已經同意60萬元成交了,但售樓員此時不能立即告訴客戶,因為客戶還沒有下誠意金,這樣做可以防止客戶找借口再次壓價)

客戶:“不行,我已經說得很清楚了,60萬元我才同意簽約。”

(客戶堅持自己的價格底線)

售樓員:“唐先生,我真的沒辦法了,我嘴皮子都快磨破了,可是業主堅決表示低於61萬元不賣。要不這樣,唐先生,我覺得您的談判能力比我強多了,要不我把業主約出來,您直接跟他坐下來談談,說不定您能說動他再降1萬元呢,您看如何?”

(售樓員邀請客戶直接同業主談價格,當然,售樓員早已同業主達成了一致意見——客戶要想以60萬元成交,必須當場下定金)

客戶:“那好吧,我試試看吧!”

範例2

客戶:“我覺得這套房子還行。要不這樣吧,你先去跟業主談談價格,如果能談到60萬元,我就買了。”

售樓員:“唐先生,您出的價錢跟業主的報價差距太大了,恐怕會有一些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