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9章 安全生產應急管理(1)(3 / 3)

除正常終止外,若出現下列情況,總指揮也可以決定並宣布演練終止:發生突發公共事件並影響演練繼續進行時,總指揮可宣布終止演練;出現特殊或意外情況,短時間內不能妥善處理或解決時,總指揮可決定並宣布終止演練。

二、事故現場應急處置

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應遵循的原則

1.以人為本,減輕危害

處理突發事件時,我們要始終堅持把人員的生命和健康放在首位,始終堅持“先救人,後救物”的原則,確保人員的生命健康、保障人員的基本生存條件。

突發事件具有不確定性和不穩定性。在應急救援過程中,必須高度關注和重視應急救援人員的人身安全,有效地保護應急響應者,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發生。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具有跨越性,需要多個部門的資源協調配合。尤其是在突發事件現場處置的過程中,更體現了這種資源調動的重要意義。因而必須形成一種高度集中、統一領導和指揮的應急管理係統,實現可用資源的有效整合,避免各自為戰的局麵,確保政令的暢通。

3.快速反應,屬地處置

突發事件具有突發性、不確定性,任何時間上的延誤都會加大事故後果程度和工作的難度。因此在應急處置過程中必須堅持做到快速反應,及時到達現場,控製事態,減少損失,高效快速地救助受害人,並為盡快地恢複正常的工作創造條件。

不論發生哪一級的突發事件,屬地應急救援人員都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及時展開先期的應急處置工作,以防止突發事件的惡化,盡可能地減少突發事件給人員造成的損失。

4.協調救助,人員疏散

事故發生後會產生數量和範圍不確定的受害者。受害者的範圍不僅包括事故中的直接受害人,甚至還包括直接受害人的親屬、朋友以及其他利益相關的人員。事故應急處置的部門和人員在進行現場控製的同時應立即展開對受害者的救助,及時搶救護送危重傷員,救援受困群眾,妥善安置死亡人員,安撫在精神與心理上受到嚴重衝擊的受害人。

5.依靠科學,專業處置

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充分利用專業人員的專業裝備工具、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實現突發事件的科學專業處置。要在科學的基礎上,采用專業的處置方法,特殊情況下可采用特殊的處置方法,做到因地製宜,合理處置。

火災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

1.及時撲救火災

火災初起階段火勢較弱,範圍較小,若能及時采取有效辦法,及時控製火勢,就能迅速將火撲滅。據統計,70%以上的火警都是在場人員撲滅的。如果不及時撲滅,後果不堪設想,對於遠離消防部門的地區,首先應強調群眾自救,力爭將火災撲滅在萌芽狀態。

(1)冷卻滅火:

①在工作單位,要掌握正確的操作方法,利用滅火器及消防給水係統滅火。

②若無消防器材和設施時,則要用桶、盆等工具傳水滅火。

③就地取水滅火,如用自來水和盆缸存水澆火,使火場迅速冷卻熄滅。如果水少,估計不足以滅火時,可將有限的水灑在火點四周,淋濕周圍的可燃物,控製火勢,贏得再取水滅火的時機。

(2)窒息滅火:

①利用設備本身的頂蓋,如船艙的艙蓋,油罐、油桶的頂蓋等。

②室內著火,用棉被、毯子、棉大衣等覆蓋,用水浸濕後的覆蓋效果更好。

③室外可用浸濕的麻袋、沙土覆蓋,對忌水物質必須用沙土撲救。

④利用泡沫滅火器噴射燃燒物。

(3)撲打滅火:

對固體可燃物、小片草地、灌木等小火用衣服、樹枝、掃帚等撲打。但對容易飄浮的絮狀物不宜采用撲打法。

(4)阻斷可燃物滅火:

①關閉可燃氣體和液體的閥門。

②采用泥土、黃沙築堤,阻止流淌的可燃液體流向燃燒點。

③移走周圍的可燃物。

(5)切斷電源滅火:

①電器引起的火災或火焰威脅到電線,要立即斷電。

②首先切斷電源,再用水、泡沫滅火器滅火。

(6)阻止火勢蔓延滅火:

關閉門窗,減少新鮮空氣的流入,設法防止火勢向周圍蔓延,可用淋濕或移走周圍可燃物的辦法滅火。

(7)防止爆炸:

①有爆炸危險的容器要快速冷卻降溫。

②易燃、易爆物資要迅速轉移遠離火場。

③有手動泄壓裝置的設備立即打開閥門泄壓。

2.火速報警

火災初起,一方麵積極撲救,另一方麵迅速報警。

(1)報警對象:

①召集周圍人員前來撲救,動員一切可以動員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