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章 安全生產日常管理(3)(2 / 3)

4.安全檢查

檢查是手段,目的在於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應該在檢查過程中或檢查以後,發動員工及時整改。整改應實行“三定”(定措施、定時間、定負責人);“四不推”(班組能解決的,不推到工段;工段能解決的,不推到車間;車間能解決的,不推到廠;廠能解決的,不推到上級)。對於一些長期危害員工安全健康的重大隱患,整改措施應件件有交代,條條有落實。為了督促各單位事故隱患整改工作的落實,可采用向存在事故隱患的單位下發《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的方式,指定其限期整改。

對於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因素,應針對不同情況分別處理。對領導違章指揮、工人違章操作等,應當場勸阻,並通知現場負責人嚴肅處理;對生產工藝、勞動組織、設備、場地、操作方法、原料、工具等存在的不安全問題,應通知責任單位限期改進;對嚴重違反國家安全生產法規,隨時有可能造成嚴重人身傷亡的裝備設施,應立即通知責任單位處理。

三、工藝流程安全控製

了解工藝的基本安全要求

1.投料

(1)應該知道所投物料的物化性質、投料程序、泄漏的處理措施和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

(2)投料前應該做好相關的準備工作(按操作規程進行):

①穿戴好防護用品,檢查安全設施應完好,做好檢查記錄。

按規定要求依次關閉或打開相關閥門(底閥、蒸汽閥、真空閥、氮氣閥、冷凍介質閥、水閥、放空閥、回流閥等)。

②檢查管道、閥門、反應釜、計量槽等是否泄漏。

③打開通風或抽風係統。

(3)物料包裝應完整,標簽上應標有:名稱、重量、質量指標、產地、批號等信息。

(4)按要求的投料量準確稱重,有人複核、記錄。

(5)若用軟管抽吸液體物料,管道中的液體物料不應有殘留,抽完後應該將敞開的進料管口放入密閉容器中,防止管中殘液泄漏,發生安全事故。

(6)起吊物料的人員應持證上崗,操作中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止起吊。

(7)剩餘物料存放車間指定區域或退回倉庫,車間存放的物料不應超過一天的用量。

(8)如有物料泄漏,不得隨意用水衝洗,應根據安全操作規程及時處置。

(9)有物料濺到人的身體上時,應及時處理,如是酸堿物質應立即用水衝洗,不得延誤,必要時就醫。

2.工藝操作

工藝操作崗位員工應針對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操作,以下方法為員工提供重要參考。

(1)按操作程序開啟閥門、攪拌等。

(2)嚴格控製加料速度,溫度、壓力必須控製在規定範圍內。

(3)如溫度、壓力超出正常範圍,應按操作規程立即處置。如仍然不能正常運行,應立即停車,問題解決後,方可繼續運行。

(4)如發生衝料,應立即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對衝出的物料及時處置。

(5)冷凝器的冷卻係統應正常運行,冷凝液和冷卻液的出口溫度應在規定範圍內,如超溫,應及時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

(6)處理易凝固、易沉積危險性物料時,設備和管道應有防止堵塞和便於疏通的措施。

(7)物料倒流會產生危險的設備管道,應根據具體情況,設置自動切斷閥、止回閥或中間容器等。

(8)在不正常情況下,物料串通會產生危險時,應有預防措施。

(9)對有失控可能的聚合等工藝過程,應根據不同情況采取下列一種或幾種應急措施:

①停止加入催化劑(引發劑);

②加入終止劑或鏈轉移劑,使催化劑失效;

③排出物料或停止加入物料;

④緊急泄壓;

⑤停止供熱或由加熱轉為冷卻;

⑥加入稀釋物料;

⑦加入易揮發性物料;

⑧送入惰性氣體。

(10)輸送酸、堿等強腐蝕性化學物料泵的填料函或機械密封周圍,宜設置安全護罩。

(11)從設備及管道排放的腐蝕性氣體或液體,應加以收集、處理,不得任意排放。

(12)安全標誌和安全色完好、清晰。

(13)閥門布置比較集中,易因誤操作而引發事故時,應在閥門附近設置標明輸送介質的名稱、符號等明顯的標誌。

(14)生產場所與作業地點的緊急通道和緊急出入口均應設置明顯的標誌和指示箭頭。

(15)極度危害(Ⅰ級)或高度危害(Ⅱ級)的職業性接觸毒物,應采用密閉循環係統取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