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區域金融調控政策國內外經驗與啟示(3 / 3)

第二,製定了差別化的存款準備金政策。早期我國政府為了支持深圳經濟特區的發展,人民銀行曾允許其深圳分行在5%~10%的範圍內自主製定存款準備金率。我國在金融機構的管理上也進行了存款準備金率的差別化探索,自2004年起我國就對金融機構開始實施了有差別的存款準備金率政策,其目的是為了防止那些資產質量差、資本充足率不足的金融機構進行盲目的貸款擴張,從而有效控製金融市場風險。

第三,出台再貼現和再貸款政策。人民銀行對國家在一定時期內所支持的產業會采取再貼現或再貸款政策,這能夠引導地方產業進行結構調整或升級。除此之外,我國還設計了利率差別化政策,其目的也是為了鼓勵更多的金融資本進入特定的發展區域。

第四,實行差異化房貸政策。差異化政策具有較強的靈活性,我國的差異化房貸政策既有像有關二套房利率和首付比例這樣的全國性政策,也有隻針對某一群體或區域的差異化政策,其目的是對目前的房地產市場進行調整,防止其畸形發展。中央政府為了促進特定地區的金融發展,往往通過降低金融市場進入門檻、對當地的金融機構進行政策傾斜等措施來吸引更多的金融機構進駐特定區域,改革開放之初深圳建立的特區現代金融體係就是一個典型事例。

區域金融調控政策的啟示

首先,實行差別化金融調控政策在均衡區域發展過程中是十分必要的。從國內國外的發展曆程來看,新古典經濟學所認為的區域具有自動平衡機製的理論並不具備現實的可能性,而且由於市場微觀主體信息的不對稱、理性有限等因素還導致了市場失靈。由此可見,期待通過市場來調節區域均衡發展是很難在現實發展中實現的,各國政府必須實施積極的區域金融調控政策。從世界各國的調控經驗來看,這種調控是有效的,也是必要的。我國目前的區域發展不平衡狀況十分嚴重,而以往單一的貨幣政策會加劇這種區域差距,因此要想平衡區域經濟發展,必須根據各個地區不同的金融基礎來製定差別化金融政策,才能夠使金融政策起到促進各個地區經濟發展的作用,而非進一步拉大地區間的發展差距。

其次,出台並細化有助於欠發達地區經濟發展的法規。要想促進欠發達地區的經濟迅速發展,政府必須根據其地域發展情況製定具體的法規政策,使之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國家可以在存貸款利率、稅收、存款準備金率等方麵製定特別傾斜政策,促進落後地區的金融發展。例如,國家可以出台相關政策,鼓勵商業銀行對其設立在欠發達地區的分支機構充分授權,讓其根據自己所在地區的情況進行適當的信貸政策傾斜。還可以出台相關規定,允許落後地區的金融機構所吸收的資金必須有一定的比例或者全部用於當地經濟的發展,為欠發達地區的經濟社會建設提供充足財力。

再次,要協調區域產業政策與發展目標相匹配。區域產業發展的結構調整與其地區產業政策是有密切聯係的,政府需要認識到調控政策對區域產業影響的重要性。例如國家的貨幣政策的調整會對不同的產業產生不同的影響,政府可以根據落後地區的發展目標來製定相應的貨幣政策,從而引導地區產業結構的調整,使國家大力倡導的產業能夠獲得充分的貨幣政策支持。國家應根據“區別對待,分類指導”的原則,對欠發達地區的信貸結構進行調整,使金融機構的資金更多地流向國家政策所支持鼓勵的產業,也能夠帶動地區的產業結構升級。政府應當把地區的金融調控政策與區域的發展目標、國家的貨幣政策、產業政策等結合起來,使之能夠引導資金流向那些具有市場競爭力、經濟效益好且具有發展潛力的產業和項目,這也是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最大化的策略之一。各種政策相配合形成製度合力,共同促進欠發達地區的經濟發展。

最後,應加強與監管部門的溝通協調機製建設,進一步完善多元化的金融體係。差異化的金融調控政策固然有著靈活性、因地製宜的優勢,但也正因為其在執行過程中有所差異而造成各個部門難以協調統一和溝通,也不利於金融監管部門進行統一監管。因此,要使區域調控政策能夠順利發揮其調控作用,還需要建立相應的溝通協調機製與監管機製,以此來實現調控政策的作用最大化和有效落實。

在豐富金融體係方麵,政府可以出台政策來鼓勵區域性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金融機構建立,也可以引入外資投資金融機構或是銀行,鼓勵其在落後地區建立分公司或分支機構。此外,我國還相對缺乏資信評級機構,政府應根據市場需求鼓勵此類金融中介機構進駐欠發達地區,豐富當地的金融體係,完善落後地區的金融生態。

(作者單位:電子科技大學成都學院)

責編 /於岩(實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