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不疑是人們津津樂道的管理之道,但管理者必須清醒地認識到,管理者在對權力的下放上,懷疑才是“主旋律”,而信任隻是策略性的、戰術上的。
明智的管理者都懂得這樣一個簡單道理:凡事皆有度。你相信一個人,必須找出足以支持你論點的相關事實。不管是直覺還是事實,這些證據都必須是可靠和有說服力的,至少應能足以使你自己確信:這個人值得信賴,我應相信他的為人與能力。
相信人的同時,你千萬不要喪失應有的警惕。你必須在合理的範圍內懷疑每一個人。通常情況來講,人性是利己的,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當然,其中也存在個別例外,但那畢竟是少數)。一旦各方麵條件具備,人的利己的一麵便會表現得尤為突出,他們會想盡各種辦法來滿足個人的欲望。你所應做到的,就是采取各種措施,防止這種不利的情況發生。這一點的確是對每個領導者的重要考驗。因為事實表明,越是老員工,越是老客戶,管理者們越容易喪失應有的警惕,而不去合理地懷疑他們。這種做法往往會導致這樣一種不當的後果:公司遭受的重大災難往往與這些人有密切關係。
應合理懷疑的表現是:對重要的職能工作應交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同時完成,防止一人獨斷或舞弊狀況發生;在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中不明顯地重用某人,而是使他們彼此互相牽製、互相製約;設立複核或內部監督部門,定期或不定期地監督某些重要部門或人員;重要崗位的輪換製,防止一人專斷和內部小幫派形成;在同一地區,選擇2~3個分銷商,使彼此競爭,防止單個分銷商的要挾與欺騙顧客行為;不定期抽查與巡視,等等。
一定要使你的懷疑保持在合理的範圍內,切不可因此而嚴重損害他人的進取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