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1章 授權時大權力小權力應區別對待(1 / 1)

如何分配好手中的權力,是古往今來任何領導者都無法回避的問題。今天的管理者分配權力過程中的首要問題,並不在於究竟是多分一點好還是多留一點好,而是要首先搞清楚具體應該分什麼權力,留什麼權力。關於這個問題,宜用“大權獨攬,小權分散”的原則來加以解決。

哪些是“大權”?哪些是“小權”?對這個問題,不同管理者在實際工作中往往認識不一致,而且掌握起來也不容易。有的人可能把“大權”當成了“小權”,走上放任的道路;有的人則可能把“小權”也看成“大權”,走上了專權的道路。

劃分“大權”和“小權”是一個相對的過程,主要是相對於管理者所處的位置而言。劃定大權和小權的時候,要把權力囊括的範圍確定下來。組織中的管理者,其大權和小權的劃分差距是很大的。

從涉及的範圍來考慮,關係全局的權力,當然就是大權,僅僅關係某一個局部的權力,一般不能說是大權。

從權限的角度來考慮,下級不能解決的問題,必須上級來解決,這應該是大權。如果下級自己能夠解決,或者下級自己解決更好,一般都不能算是大權。

從權力的性質來考慮,一般一個組織的權力有三個層次:一是決策權;二是運行權;三是執行權。

所謂大權實際上主要是指決策權,還有就是運行中的關鍵問題的把關性權力,其具有“不可替代性”。人們常說,領導要把握方向,把握大局。這樣的權力是要獨攬的,而其他的權力則要分散。分散其實也是獨攬的條件。什麼權都抓,往往什麼權都抓不住。決策權應該是一個組織最高領導機構和最高領導人的權力,這是大權。

運行權是組織中的中層機構或中層領導的權力,其中帶有壟斷性的可能是大權,但大部分照章辦事的正常運行的權力,對最高領導人來說是小權。執行權是基層幹部或人員的權力,對中層領導來說,關鍵性的操作可能是大權,但一般的日常操作則是小權,對最高領導來說,這些當然更是小權了。

對一個組織的發展而言,最重要的是決策。所以管理者一定要抓住、用好大權,不要忙於瑣碎事務,而忘記自己最重要的決策任務。

集權和分權還有一層重要意義,就是管理者能夠正確處理領導團隊內各個成員之間的權力分配問題。在集權與放權上,管理者的問題有3種:

(1)自己有本事,但不放手。這樣的人雖然集權過多,但總還是可以幹一些事情的。

(2)自己沒有本事,但比較放手。這樣的領導雖然放權過多,但由於發揮下級和副手的積極性,也還是能幹一些事情的。

(3)自己沒本事,但對他人還不放手。這樣的領導最糟糕了,因為他幹不了活,還不讓別人幹。

因此,作為管理者,你需要冷靜地思考自己的權力結構配置問題。

如果領導不努力去做自己應該做的事情,那麼團隊就會散下來,因為沒有人去統籌全局;如果領導盡做別人應該做、可以做的事情,這個團隊也會散下來,因為其他成員會覺得無事可做而消極起來。

另外,“大權獨攬,小權分散”也是一個管理者的工作方法和作風問題。在這層意義上來說,集權和分權是管理者如何發揮副手和下級的積極性問題。集權而不專權,放權而不放任,才是最好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