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美國出口型中小企業生存環境探析(2 / 3)

3.融資體係多元化

資金短缺幾乎是所有出口型中小企業普遍存在的問題。在一般信貸市場上,中小企業由於自有資本金少、信用度不高、經營風險較大,很難獲得貸款。而在美國,中小企業除自身儲蓄和私人借貸之外,從事出口業務的中小企業可以通過多種渠道獲得金融支持,大致為以下方麵:

(1)金融機構。這方麵除了為出口型中小企業服務的各類商業銀行之外,美國進出口銀行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當出口融資缺乏私人融資時,美國進出口銀行就出麵對出口商提供資金支持;美國出口型中小企業也可從私人出口基金公司、對外信貸保險協會、海外私人投資公司中獲得金融支持;不僅如,此美國還有上萬家專門從事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中小企業投資公司,它們為出口型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一定程度上滿足了其發展中所需資金的需求。

(2)政府資助。美國出口型中小企業競爭激烈,融資不易。聯邦和地方政府就通過政府項目招標、研發項目贈款、貸款、貸款擔保、為其發行融資債券減稅或提供擔保等措施給予幫助。

例如,美國小企業管理局,負責向進入海外市場的中小企業提供信貸的私人貸款機構提供擔保,確立出口信貸周轉基金擔保計劃,或者對一些出口貿易公司進行融資;而美國貿易與開發署則致力於幫助美國出口型中小企業進入或擴大發展中國家的市場,對可行性研究及其計劃進行融資,在出口項目的計劃階段提供各種谘詢服務。

(3)股票市場。美國中小企業規模小,其股票難以在一般的股票交易市場上與眾多的大企業競爭。為解決其直接融資問題,美國在股票市場上開辟了第二板塊,即NASDAQ股票市場,為中小企業特別是高科技型和創新型中小企業提供直接融資渠道。當然,這也是從事出口業務的中小企業的一條穩定的融資渠道。

(4)設立財政專項基金。財政專項基金主要有兩大類:一是鼓勵中小企業產品創新和吸納就業。由政府財政針對專項科技成果設立的研究與開發基金、產品采購基金、小企業創業基金、失業人口就業基金等。二是設立幫助中小企業降低市場風險的基金,其中有風險補償基金、特殊行業再保險基金等。

4.相關政策支持

美國政府為保護扶持中小企業,依法製定實施了一係列政策措施,這些政策措施可大體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麵:

(1)政府采購。美國政府是美國最大的商品和勞務消費者。為保證中小企業能從政府采購中獲利,美國法律規定,聯邦政府采購合同份額的23% 必須給中小企業,並要求大型企業獲得的政府采購合同份額的20% 轉包給中小企業;小企業管理局通過擱置購買、拆散購買和頒發能力證書等措施,為中小企業爭取初級合同,並推動政府機構和大型企業在二級合同中向中小企業訂貨。

(2)稅收優惠。20世紀70年代以來不斷升高的社會保障稅成為中小企業的極大負擔,為了減輕中小企業的稅負,美國對中小企業的稅收實行優惠政策,具體有:減少對企業新投資的稅收;降低公司所得稅率;推行加速折舊;實行特別的科技稅收優惠以及企業科研經費增長額稅收抵免等。這些稅收優惠都是依據國會通過的相關法案實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