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皆可維權,但必須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維權。理性維權,每個公民都必須深刻地牢記,隻有理性維權才能在維護自己權益的同時而不危及他人的利益。
那麼,如何讓“理性維權”不再成為公民享受不起的奢侈品?如何使弱勢群體的維權不再成為非理性維權的犧牲品?關鍵是要消除公眾“不鬧不解決”的顧慮,切實維護群眾合理合法的訴求。司法首先要回應社會問題,解決老百姓的實際問題,公民維權的成本也必須降低。其次,法官不能簡單地坐堂問案,不能機械司法。第三,以法治建設為中心,建立有效的解決機製是治本之策。處理社會矛盾與衝突如同治水,疏而非堵,方是上策。對弱勢群體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要進一步加強和改善。
允許單位自建保障房需防造成新的不公
廣州市今年將有8家企事業單位利用自有土地興建13395套保障房,占廣州今年保障房建設任務的15.7%。專家建議,盡快完善保障房分配等係列配套政策,避免單位自建房重走福利房老路。(7月7日《信息時報》)
【點評】:應當說,在現有的政策下,允許單位自建保障房,能打破由開發商“包建房”的壟斷格局,使整個社會的房源大大增加,解決企業職工的住房問題,也有利於減輕政府壓力,是加快推進保障房建設的一大創新舉措。但開放性的自建房政策會不會激活大量不當尋租行為,使之變成事實上的商品房、特權房?這也不能不讓人擔憂。
如何解決這個問題?除了盡快統一分配標準,嚴格過程監管,從製度上確保單位自建保障房的公開、公平外,關鍵要賦予公民聯合自建住房的權利。當前,我國城市房屋建設模式是,政府隻認可房地產企業開發這一種模式,禁止居民、企業采取其他方式開發房屋或者自建房屋。事實上,我國的法律從未關閉公民自建房的大門。國務院《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國內外的組織和個人,均可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開發利用。這說明法律賦予了公民自建房的權利。從國外經驗來看,國外許多國家通過居民自助建房解決了群眾的住房問題。
在當前房價虛高的背景下,允許居民聯合自助建房不失為一個解決住房問題的可供選擇的路徑。不妨讓這一政策在部分城市試點,如何?
公眾需要“零事故”安全理念
北京地鐵四號線上行電扶梯突然發生倒轉,造成1人死亡,2人重傷,26人輕傷。據查,事故中出現故障的奧的斯電梯存在設計、製造缺陷,奧的斯公司對事故有不可推卸的責任。(7月8日《南方日報》)
【點評】:從煤礦事故到高樓大火,從馬路井蓋陷阱到娛樂設施故障,每一次都引起公眾密切關注,當事方和主管方每一次都在事後強調要亡羊補牢,舉一反三。我們希望,有關部門的應對,不要止於這一步。
從根本上說,這仍然是一種“有病治病”的公共安全治理思路。公眾的安全意識增強了,政府的安全理念也要跟上。公共安全的最高境界是“零事故”,雖然這樣的狀態在任何一個國家都達不到,但這樣的理念我們卻需要加快建樹。因為,隨著公眾安全意識的不斷加強,一起突發公共安全事件,可能在瞬間點燃公眾的不安全情緒。唯有建樹“零事故”的安全理念,才能令公眾對所處環境獲得一種前置性的安全感。
這種“零事故”的安全理念,即是要著眼於“上醫治未病”,通過“零事故”倒推責任部門的安全職責,革新責任部門的安全意識,進而建樹新的安全管理思路與方法,形成“零事故”的安全管理體係。有了這樣的理念和製度、方法,事故發生率必將大大降低,最終使公眾獲得前置性的安全感,即使突發公共安全事故,也能獲得公眾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