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生產性生物資產在產出農產品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借記“農業生產成本”科目,貸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原材料”、“應付職工薪酬”、“生產性生物資產累計折舊”等科目。
農業生產過程中發生的應由農產品、消耗性生物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和公益性生物資產共同負擔的費用,借記“農業生產成本——共同費用”科目,貸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原材料”、“應付職工薪酬”、“農業生產成本”等科目。
期(月)末,可按一定的分配標準對上述共同負擔的費用進行分配,借記“農業生產成本——農產品”、“消耗性生物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公益性生物資產”等科目,貸記“農業生產成本——共同費用”科目。
應由生產性生物資產收獲的農產品負擔的費用,應當采用合理的方法在農產品各品種之間進行分配;如有尚未收獲的農產品,還應當在已收獲和尚未收獲的農產品之間進行分配。
生產性生物資產收獲的農產品驗收入庫時,按其實際成本,借記“農產品”科目,貸記本科目(農產品)。
(4)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加工完成的在產品成本或尚未收獲的農產品成本。
勞務成本
(1)本科目核算企業對外提供勞務發生的成本。企業(證券)在為上市公司進行承銷業務發生的各項相關支出,可將本科目改為“5201待轉承銷費用”科目,並按照客戶進行明細核算。
(2)本科目可按提供勞務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3)企業發生的各項勞務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建造承包商對外單位、專項工程等提供機械作業(包括運輸設備)的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機械作業”科目。結轉勞務的成本,借記“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4)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完成或尚未結轉的勞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1)本科目核算企業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包括劃分為可供出售的股票投資、債券投資等金融資產。
(2)本科目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類別和品種,分別“成本”、“利息調整”、“應計利息”、“公允價值變動”等進行明細核算。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可以單獨設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準備”科目。
(3)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
(1)企業取得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應按其公允價值與交易費用之和,借記本科目(成本),按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借記“應收股利”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結算備付金”等科目。
企業取得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債券投資的,應按債券的麵值,借記本科目(成本),按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結算備付金”等科目,按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2)資產負債表日,可供出售債券為分期付息、一次還本債券投資的,應按票麵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按可供出售債券的攤餘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可供出售債券為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投資的,應於資產負債表日按票麵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本科目(應計利息),按可供出售債券的攤餘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可供出售債券投資發生減值後利息的處理,比照“貸款”科目相關規定。
(3)資產負債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麵餘額的差額,借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麵餘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確定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按應減記的金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按應從所有者權益中轉出原計入資本公積的累計損失金額,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
對於已確認減值損失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隨後會計期間內公允價值已上升且客觀上與確認原減值損失事項有關的,應按原確認的減值損失,借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貸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但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股票等權益工具投資的(不含在活躍市場上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借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
(4)將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應在重分類日按其公允價值,借記本科目,按其賬麵餘額,貸記“持有至到期投資”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已計提減值準備的,還應同時結轉減值準備。
(5)出售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按其賬麵餘額,貸記本科目(成本、公允價值變動、利息調整、應計利息),按應從所有者權益中轉出的公允價值累計變動額,借記或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