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消費者能夠接受的價格是固定的,而企業若想有利益,就一定要想辦法去降低成本。
所以,對容許值的觀念,經營者應從上述的“價格結構圖”中,找出降低進貨價格的方法。
選擇定價方式
零售業常用的定價方法有下列數種:
成本加成法(Markup Pricing)
這是大多數零售業者普遍采用的方法,簡單又實用,即依照商品進價成本加上一固定百分比為利潤計算取得。例如A商品之單位成本進價為80元,商店為獲利20%之毛利加成,則加成價格為80/(1—0.2)=100元(此處暫不考慮營業稅),但實施成本加成法時須注意:
商店內的所有商品並非得依照同一比率來加成,要以該商品的需求彈性、流行性(季節性)、競爭狀況等,設定不同的加成比率。
成本加成法要考慮負擔之固定及變動費用,而設定毛利目標,惟計算時並非以成本乘上目標毛利率,而是以除法計算(如上例說明),若采乘式計算,實際毛利率低於預期。
目標報酬定價法(Target Return Pricing)
此法主要在估計出到達特定報酬時的價位,例中A商品單位成本進價為80元,商店預期在當年度可賣出A商品1000個單位,獲利目標為20000元,則其零售價為:
單位成本+目標報酬銷售量,亦即為80+20000/1000=100元。
認知價值定價法(Perceived—Value Pricing)
此法是以顧客心目中對商品的認知價值,作為定價的基礎,運用此法定價較複雜,但卻可擺脫受限於進價成本的限製。影響認知價值定價法的售價高低因素有:
商店的聲譽;
商店內硬件設施與氣氛;
附加的服務;
現行價格定價法(Going Rate Pricing)
此法係依據目前市場主要競爭者的價格,來決定售價,而不考慮商店本身的成本或利潤目標。
巧妙調價
導致價格上漲另一個重要原因是成本增加。成本增加,而生產率沒有相應地提高,導致企業經常性地提價。企業提價幅度常常高於成本的增長,以避免未來繼續發生通貨膨脹帶來的利潤風險,這稱為提前漲價法。
導致調高價格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是需求過旺。企業無法供應顧客需要的全部產品時,可以提價,可以憑票供應,也可以雙管齊下。例如,港台歌星在大陸的演唱會價格,一升再升,從30元、40元上升到近300、400元,就是需求過旺的結果。
以上所講的是企業調高價格的一個方麵。
做為店主不妨可以試試以下幾種方法:
采用延緩報價法
當價格上漲已成為市場發展的一個趨勢時,對某些生產周期長的產品,等產品完成或交貨時再報價。
采用自動調整法
即價格隨市場而變動。
采用分解定價法
即將一些服務項目或零配件獨立出來單獨作價。
采用減少折扣法
而當社會和企業經濟形勢較好,產品供過於求時,店主可以采取降價策略來促進生產和銷售以促進供求平衡。例如廣州一家經營海鮮的“南海漁村”酒店,開張後老板推出“海鮮美食周”活動,在活動期間,每天推出一款特價海鮮,其售價遠遠低於同行業的價格,取得了很大的成功。
當然,企業調價幅度多大,應根據市場競爭狀況、產品特點、企業實力等多種因素決定。一般情況下,企業調高價格幅度應小一些,不要超過10%;而降價幅度要達到15%以上對顧客才有吸引力,才容易誘發衝擊動性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