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7章 重合作輕利潤之義(3 / 3)

——你和合作者之間一定要誌同道合

“道不同,不相為謀”。合作者在一起合作最直接的認同就是誌同道合。所謂“誌同”是指你們創業的目標、動機以及創業者確定的企業目標、企業規劃、人生目標等等許多問題,這些可以是賺錢,可以是出名,也可以是實現你們的人生理想。而所謂的“道合”,就是指實現你們“誌”的方法、手段,具體到創業的過程中,就是指你們的經營思路和經營策略。著名的企業家艾柯卡選擇人才的首要標準就是一定要誌同道合,要讓他的部下熟知他的領導作風,對他的管理方法能夠貫徹執行。選擇合夥人的時候,誌同道合更為重要。

不同的創業者建立企業的目的不會完全相同,而不同的動機和目標會導致經營戰略和思路以及經營方法都不相同。一家企業到底該怎麼辦,起決定作用的是你的目的和動機,所以,你和你的合夥人就這一點一定要事先溝通,讓對方了解自己的創業目的和動機。比如,你們是想辦一家百年老店,還是隻想打一個“短平快”,盡快地收回成本,動機和目的的不同,自然會導致經營思路和經營方法的不同。

——你和合作者一定要優勢互補

我們每一個人有自己的長處,也有自己的不足,所謂的“人無完人,金無足赤”。這其實是很正常的,而這也正是我們要選擇合作者的重要原因。你有你的優點,你有你的缺點,你的合作者也是一樣的,問題在於你和合作者的優點和缺點是否能夠優勢互補。你有某一方麵的缺點,比如說,你做事容易衝動,而如果你的合作者在這一點上跟你完全相同,那麼,你們最好就不要合作,而如果他做事的時候考慮得比較周密、穩妥,正好彌補了你的缺點,那麼你們的合作稱得上是相得益彰,成功創業的幾率就要大得多。

人和人的合作就像一架機器,機器需要許多不同零部件的密切配合。一個優秀的合作結構,不僅能夠使合作者的能力得到充分的發揮,還會產生一種新的更大的力量。所謂整體之和大於部分的簡單相加,說的就是這個道理。有機的合作,不僅能使各自的能力得到最大限度的發揮,還會產生更大的力量,使各自的能力得到延伸、放大和強化,最成功的合作事業是由才能和背景不完全相同而配合默契的人創造出來的。

——合作者要德才並舉

選擇人才一定要德才兼備,全麵衡量,切不可隻顧一時而不顧一世,人們常說,有德無才是庸人,有才無德是小人。重德輕才,往往會導致與庸人的合作,於事業的發展不利;而重才輕德,往往會導致與小人的合作,事業肯定會以失敗而告終。所以,選擇合作者的時候一定不能見才忘德。

總而言之,一個理想的合作者不僅是一個能為你提供資金、技術、安全感或其他方麵幫助的人,而且,更重要的是他應該是一個能讓你信任、尊敬並與之同甘共苦的人,是一個與你具有共同的發展目標和價值觀念的人,是一個能與你的才能、性格等方麵形成互補的人,這才是你合作的理想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