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這種現象,大眾的說法是:“競爭是貿易的生命。”在手工業時代,這句話可能是對的。那時,商品由單個家庭生產出來,然後賣給他們的鄰居。當時製造業生產還處在孕育期。人們用了進行加工、切割來改進物品。那時婦女們從事織布,男人們大多是鐵匠、木匠和製鞋匠。這樣製造業就在家庭中開始興起了。當一個家庭生產出來的產品有了剩餘的時候,他們就會把過剩的商品賣給鄰居,這樣,商業貿易就開始了。而當鄰居們對這種商品不感興趣或是買過後仍有剩餘的話,這個家庭中的某個人就會把商品標出一個價錢,然後站在大路上叫賣。比如,亨利·梭羅的父親製造出來的鉛筆就是由亨利拿出去兜售的,塞思·托馬斯的父親製造出來的鍾表就由塞思拿出去叫賣。
由於家庭的加工能力有限,整個生產就會受到限製。在同一個城鎮,不同製鞋商之間會展開競爭,直到鞋價下降到恰好使每個製鞋商獲得的收入僅夠維持生活時為止。如果鞋的價格下降到某個製鞋商連基本收入都得不到,他就會退出這一行業,轉而去尋找其他謀生手段。西德尼·溫斯洛的父親是一位製鞋商。西德尼自己學會了如何進行貿易,他把父親和他製造的鞋拿去賣給海邊的漁夫以及他們的家人。當競爭使得鞋的價格下降到他們家不能獲得基本收入的時候,西德尼就不會再從事鞋的製造,而去當一名漁夫了。
“報酬遞減”這條經濟規律就是指:盡管某種商品非常之好,你也不可能靠無限地生產經營這種商品來獲得無限的收益。很多商品確實很好,但是,在你從生產很少量某種好的商品到大量生產該種商品的過程中,你獲得的報酬將會遞減。例如,吃適量的食物對人體會有好處,能夠使我們強壯,並有能力從事各種活動。但是,雙倍的食物並不會給你帶來雙倍的強壯,吃的食物過多對身體造成的傷害不會比食物匱乏對身體造成的傷害輕。
一般而言,競爭對人們是有好處的。但是當競爭使得商品的價格低於它的成本時,競爭就不再會對人類有利了。如果競爭使得人們生產的商品不能盈利,生產這種商品的人就會轉而生產別的東西。
在工業化時代,隨著人們物質需求的快速增長,競爭會變得具有破壞性。廠商發現,與其把生產出來的產品按照成本價格出售,還不如把工廠關閉了好。
事實上,工廠的所有者要承擔很多的責任:購買物質原材料,同雇員簽訂合同,許許多多人還都依賴他提供的薪水去購買生活所必需的麵包和黃油。因此他承擔著一種道義上的責任。一旦關閉工廠,以上情況一下子就會變得很糟。任何把商品按著成本價格出售的生產商都會麵臨破產的局麵。如果一個工廠破產倒閉的話,那麼這個工廠裏的工人們都會失去工作。這對工人們來說是一件很痛苦的事。盡管有些人可能會找到新的工作,但是同樣有些人會因為年齡太大或是缺乏技術而不得不麵臨失業,這會給他們造成一種死亡來臨的感覺。
“競爭是貿易的生命”,這個說法是建立在消費者非常富有以及市場上商品的價格非常便宜的假設基礎之上的。但事實上,商品價格的高低與消費者們的購買力有很大關聯。如果麵包的價格是每塊1美分,而你的錢包裏已不足1美分,那麼麵包的價格也是高昂的。價格的下降與廣大群眾的購買力的下降是密切相關的。
當農民們還在通過賣出農產品而獲得收入的時候,當工廠還在通過出售自己生產的產品獲得收益的時候,當鐵路部門通過運輸旅客和貨物而獲得回報的時候,當鋼鐵廠在生產能獲得利潤的鋼材並同時手中還掌握大量訂單的時候,我們說整個社會是繁榮的,那些有能力工作而且願意工作的人將會獲得一份工作。以上情勢將決定社會的購買力。競爭可能對那些僅涉及很少人的小型貿易是一件好事。但是當我們使用大型機器設備進行生產加工時,無限製的競爭就成為了一件具有破壞性的事。為了確保社會的繁榮、市場的興旺,必須用合作替代競爭。如果一個人認為合作和狼狽為奸是等同的話,那麼他就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大笨蛋。
大型企業的趨勢是在產品質量上而不是價格上進行競爭。如果製造商想獲得合理利潤以外的收益,他們也會引發競爭,不過這種競爭會使他的工廠接受破產從而導致他退出這一領域。因此,聰明的廠家會改善自己的生產,而不是去過分降低自己產品的價格。
當然,如果一個廠家在生產某種產品時具有非常專業的技術,能夠在盡可能低的成本條件下生產出非常高質量的產品,他就會在這種產品上形成壟斷。這個廠商就會因為他的工廠和他的聰明才智而受到尊重。把這種廠商看作是貪婪的掠食者和窮人們的壓迫者在理論上是一種錯誤,在實踐當中也是不道德的。大型企業的出現是依據自然法則的必然結果,自然法則不僅適用於生物學,同時也適用於經濟學。經濟學的法則是自然法則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