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格調:致富的絕對致勝力(3)(2 / 2)

1999年,鮑嶽橋開始意識到了名人對於聯眾的意義,於是他們找來了女子職業三段胡曉玲,六段餘平來聯眾指導下棋。時間一長,聯眾圍棋的人氣旺起來了。1999年5月,聯眾同時在線人數達到5000人。

聯眾公司就這樣誕生並生存了下來。許多有誌青年不妨也試一試,其實做老板真的很容易。

實力是賺錢的根本要素要想在從事的領域出人頭地就必須對本行業專精。王海被譽為“聰明的消費者”,他對商品真偽的辨識能力及對相關法律條文的稔熟令人欽佩。

俗語說,“沒有金剛鑽,不攬瓷器活兒”,這句話適用於任何行業。要想賺錢,僅有美好的願望和有利的客觀條件是遠遠不夠的,實力才是決定是否賺錢的最根本因素。那麼,對於個人來說,怎樣才算得上有實力呢?首先是要有清晰的邏輯判斷能力,有一套自己的行事原則;其次要具備相關的專業知識;最後還要有很強的心理承受力等。這裏我們僅重點強調專業知識和行為原則,因為這兩點是實力因素中的重點。

那麼,王海的實力如何呢?由於他從事的是特殊行業——打假,所以對商品真偽的辨別能力和對相關法律的了解就是極其重要的。

1.過硬的專業能力是賺錢的有力保障王海經商多年,出於商業上的需要,他對有關的經濟法規很是留意,閑暇時間裏,他還自修了法律專科的課程。1995年春季,王海偶然翻到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消法》,其中第四十九條“損一賠二”引起了他極大的興趣。按常理來想,既然法律有規定,那麼照章執行就是了,但王海更為關心的是該條款的可行性。他深知在我國目前的條件下,要真正落實法律條文尚有一定難度。一番研究之後,王海果然找到了《消法》中的缺陷:消法規定“消費者為生活需要”進行消費受《消法》保護,但同時又鼓勵消費者主動與販假者做鬥爭,那麼,什麼是“生活需要”?如何行使權力?由此王海判定:如果商家以消費者“知假買假不屬生活消費”為借口來拒賠,消費者又該如何保護自己的利益?不出所料,王海以後的打假中經常遇到商家以此為借口的拒賠現象。

按照此判斷,王海決定不輕舉妄動。直到有人真的索賠成功,上海認為有了判例,《消法》具備了可操作性後才走上了打假之路。由此可見,王海對法律的了解多麼深入透徹。

王海打假的主要目標是電器。既然從事打假,那麼一定要有準確的辨別能力,而王海對電器可以說是了如指掌,這樣就避免了買到真貨而索賠的尷尬場麵。下麵的事例可以看做是王海利用法律及辨識能力索賠成功的一個典型例子。

王海到天津打假時,在某家商場看到櫃台上銷售的某日本廠家生產的無繩電話,不禁心中起疑。據自己所知,中國從未通過正常手續進口過這種型號的產品。經仔細查證,王海發現這種產品係真品,但卻違背了我國的相關規定,看來,這是水貨,而水貨屬於另一種類型的假貨。於是,王海毫不猶豫地買下了兩部,然後向商家提出了索賠的要求。

幾經周折之後,雙方走上了法庭。雖然對方陣容龐大,王海還是穩操勝券。除了確定這種產品係假貨無疑和對《消法》的稔熟之外,王海手中還有另一張“王牌”,那就是國家郵電部新近發出的《電話機無進網許可證不準銷售》的通知,這無疑又給王海提供了一件有效的法律武器。果然,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他勝訴了。說到王海的識假能力,不少商家都心有餘悸。王海的一位朋友索賠成功後,商家惴惴地問道:“不知您對其他商品是否也精通?”由此可見王海的威懾力之大,打假也讓王海大賺一筆。

2.賺錢需要有效的理論指導實力是最關鍵因素,這樣一個命題是否可以通過王海打假成功體現出來呢?毋庸置疑,能。除了熟知相關的知識外,擁有一套自己的行事原則也是非常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