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小微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國際經驗探討
財政與稅務
作者:蔡泳 馬園園
【摘 要】 小微企業在社會經濟發展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目前不僅我國在經濟政策上大力支持小微企業發展,並出台了多項優惠政策提升小微企業綜合能力。同樣國外對小微企業的發展更為深入完善,文章在分析總結了部分發達國家在財稅政策上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相關經驗,進而探討了在財稅政策上促進我國發展小微企業的措施。
【關鍵詞】 小微企業; 稅收政策; 稅收優惠; 國際經驗
中圖分類號:F811.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5937(2014)10-0085-03
國外小微企業也具有數量多、吸納勞動力能力強的特點。美國目前約有小微企業2 700萬個,占美國企業總數的99%,小微企業的就業人數占美國總就業人數的2/3,生產總值占美國國內生產總值的51%。歐盟93.3%的企業雇員人數在10人以下,提供的就業崗位占歐盟非公職就業崗位的60%左右,小微企業對社會經濟的發展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各國政府也意識到小微企業對經濟發展有重要貢獻。但是小微企業在規模和產量上是企業中弱者,針對小微企業本身的脆弱性和生存環境的惡劣,世界各國都對小微企業的發展給予了較大支持和政策傾斜,本文則從財稅政策上支持小微企業發展在部分發達國家的國際經驗。
一、國外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概述
(一)設置免稅線
不少國家和地區對符合條件的小企業,根據其應納稅額或銷售額大小設置免稅線,或劃定一個下限和上限,下限以下部分免稅,下限和上限之間給予部分減免。一是實行免稅,一些國家對於流轉稅額低於某一數量的潛在納稅人幹脆實行免稅,隻對其購進征收增值稅,如歐盟國家和拉丁美洲的哥斯達黎加、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巴拿馬等國家。二是將免稅線定得較高,一些歐盟國家如德國為年銷售額12 108美元;愛爾蘭銷售貨物為48 273美元/年,提供勞務為24 136美元/年;希臘為7 984美元/年;意大利為14 825美元/年等,以上國家都在上述額度給予免稅優惠。三是對小規模經營戶實行特別簡便的征稅方法,如德國在製定免稅線的同時,為了鼓勵納稅人自覺納稅和降低管理成本,如果企業主的全部營業額和納稅總額,比上一年度低於1.75萬歐元,且當年估計不超過5萬歐元,則對其免征增值稅。
(二)稅率式減免
在增值稅上,英國臨時降低增值稅稅率,從2005年12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稅率從17.5%降為15%(歐盟規定的增值稅標準稅率的最低限),2010年1月1日其再恢複到原來的17.5%。日本在國內提供貨物和勞務所需繳納5%的增值稅,出口為零稅率,對於應稅銷售額或者勞務額低於4億日元的納稅人可以選用簡易的課稅法,對批發銷售按0.3%和勞務按1.2%固定稅率征稅。韓國增值稅稅製中並沒有對小微企業采取免稅的辦法,而是實行以特殊稅率征稅,實際稅負相當於普通納稅人的三分之一,根據不同行業而異。因此,低稅率使得小微企業得到了實在的優惠。
在企業所得稅方麵,美國在《經濟複蘇稅法》中規定,對小微企業相關的資本收益稅稅率下調到20%,個人所得稅率降低到25%,並且在2008年之後對小企業發生的經營虧損可以往前結轉5年。而英國自2000年4月起,對小微企業年利潤不足1萬英鎊的公司,給予所得稅10%的稅率優惠,從而使得小微企業有更大利潤和發展空間。加拿大政府規定小企業的公司所得稅率從2008年的19.5%降到2009年的19%,並規定在以後年度逐步降低,目前降為15%。
(三)新辦小微企業減免
美國對新辦小微企業的減免稅主要體現在對於25人以下雇員的公司,對於具有經營目的,可實現費用全額扣除,其利潤的納稅方式可按照一般的公司所得稅法規定繳納公司所得稅,也可以選擇“合夥企業”辦法將利潤作為股東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法國對新辦的小微企業自2003年起取消公司所得稅的附加稅負擔,而且自申請營業執照後免征前3年的公司所得稅。韓國專門製定了有關小微企業的相關法律法規,對新辦的小微企業所得稅的優惠較大,自申請營業執照後前3年免征所得稅,後2年減半征收,對於偏遠農村的小微企業還可以減免財產稅和注冊稅的優惠,對於因債務導致企業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政府還會為其提供稅收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