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3章 中馬企業特殊事項準則比較(8)(2 / 2)

隨著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的發展,資本在中國—東盟各國之間的流動增加,各國會計準則的國際趨同也在加快,再加上金融危機的衝擊,各國的利益相關性在加強,國與國之間的經濟影響也在逐步加大,與此同時,金融風險也會加大傳導效應。中國和馬來西亞與國際會計準則趨同的程度不同。通過分析馬來西亞惡性通貨膨脹經濟中的財務報告準則,找出中馬兩國的準則差異,提出完善準則的建議,有利於推進我國會計準則國際化進程,實現中國與馬來西亞準則的等效,有利於實現自由貿易區內高質量統一的會計準則。

一、馬來西亞惡性通貨膨脹經濟中的財務報告準則簡介

馬來西亞FRS129包括五部分內容,共有41條款。具體內容如下:

(一)準則範圍

準則第1條到第4條是關於準則的範圍。FRS129適用於任何其功能貨幣是惡性通貨膨脹經濟中的貨幣的企業的財務報表,包括合並財務報表。要求判斷以確定該企業是否在惡性通貨膨脹經濟中。準則給出了這種經濟的一些特征,它們是:

(a)這個國家的一般公眾傾向於以非貨幣性資產或某種穩定的外幣來保存自己的財富。

(b)貨幣金額以一種穩定的外幣來表示。這可能是以那種貨幣來標價。

(c)賒銷和賒購因購買力損失要調整。

(d)利率、工資和價格與物價指數掛鉤;

(e)過去3年累積通貨膨脹率接近或超過100%。

(二)財務報表的重述

準則第5條到第37條是關於財務報表重述的會計處理。經曆惡性通貨膨脹經濟的企業要求按照資產負債表日的計量單位重述其財務報表。所有比較財務報表和關於早期的其他信息要按照資產負債表日的計量單位表述。財務報表的重述需要應用一定的程序,並且應始終遵循。

貨幣頭寸的所有利得和損失將確認計入利潤或虧損,並單獨披露。

1.曆史成本財務報表的重述

曆史成本資產負債表中非貨幣性項目運用一般物價指數重述。如果非貨幣性資產是按可變現淨值表述的,則不需要重述。

貨幣項目不再重述,因為它們是按照資產負債表日的計量單位表述的。

所有的收入和費用也要使用一般物價指數重述。收入和費用的重述通過運用從收入和費用初始記錄之日起一般物價指數變動進行。

在通貨膨脹時期,企業持有淨貨幣性資產會損失購買力。淨貨幣性資產的利得或損失應確認計入損益表中。

2.現行成本財務報表的重述

按現行成本表述的資產負債表項目不須重述,因為它們是按照當前或最近的成本表述的。其他項目按一般物價指數重述。

收入和費用則必須運用資產負債表日的一般物價指數重述。

淨貨幣性資產的利得和損失要在損益表中披露。

3.現金流量表的重述

現金流量表中的所有項目均按年末一般物價指數換算。

4.對應數字

以前報告期對應的財務報表通過運用本年末的一般物價指數重述。這適用於以曆史成本或現行成本為基礎編製的財務報表。

5.合並財務報表

如果母公司及其子公司處於惡性通貨膨脹經濟中,子公司的財務報表要在母公司發布合並財務報表之前運用其報告貨幣國家的一般物價指數重述。如果子公司是一家在國外經營的公司,重述的財務報表按收盤價換算。

6.一般物價指數的選擇和使用

按照FRS129進行財務報表重述要求使用反映一般購買力變動的一般價格指數。以同一經濟體係中的貨幣報告的所有企業使用相同的指數是可取的。

(三)惡性通貨膨脹停止時的經濟

根據準則第38條的規定,當經濟停止惡性通貨膨脹時,企業中止運用本準則,在以前報告期末以當前計量單位所表述的數額,將是以後的財務報表目賬麵金額的基礎。